赫章铅锌矿沉陷区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我局委托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编制《赫章铅锌矿沉陷区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在报告书基本完成,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希望广大公众采用适当的方式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赫章铅锌矿沉陷区搬迁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赫章县妈姑矿区社区服务管理局
行业类别:房地产开发经营(K721)
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白果镇煤炭沟村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为19.9391hm2,总建筑面积70万m2
投资总额:9亿元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本项目居民厨房燃气尾气和经过抽油烟机抽排到公共烟井,然后在楼顶高于顶面1.5m处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行时会有烟气排放出来,烟气经排烟道引至屋顶外排。项目备用发电机的使用率很低,只有当外电停止供电时方启用,每年约使用96小时,且本项目将使用的燃料为含硫率小于0.2%的优质0#轻质柴油,虽然燃油设备排放的废气中含有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污染物,但0#轻柴油属于清洁能源,排放污染物浓度很低,且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时间很少,这些污染物排放量不大,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较小。
对于地下停车库,为保证地下停车车库内的空气质量,地下车库设有换气装置,设置多个排风出口,机动车尾气均经排风井引至地面排放,排放口朝向绿化带。车库内若排风设备完善,轻型汽车所排放的尾气污染物不会使外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对周边环境空气不构成明显影响。对于地上停车场,加强停车场四周的绿化,同时采用合理控制进出车流量,使用无铅汽油,安装汽车尾气净化装置,确保尾气达标排放。可见,项目营运期汽车尾气对小区内和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本项目垃圾收集站产生的臭气采用绿化等防护措施后,垃圾收集房产生的臭味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1497.474m3/d(54万m3/a)。本项目的废水仅为生活废水,经生化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各项水质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满足赫章县污水处理厂接管前的水质要求,因此,本项目的生活废水其对纳污水体前河的影响比较小。
3、噪声影响预测结论
声环境影响评价表明,本项目开发建设后,主要设备声源若采取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经过治理后各设备产生的噪声符合标准要求。小区临路一侧设置的商铺及内部设置的文化活动设施及幼儿园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时段主要为白天工作时间,而夜间休息时间是不营业或使用的,基本不会对居民的正常休息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可能造成不利的影响,但在加强管理后,可有效的避免各种不利影响的产生。垃圾房清理周期短,垃圾在垃圾房停留时间短则产生的恶臭气味以及卫生问题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本评价对赫章铅锌矿沉陷区搬迁项目拟建址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对项目建设前、建设过程中及建成营运后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分析,预测分析了该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并提出了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加强辖区规划建设,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报告提出的要求实施有效管理,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评价对铅锌矿沉陷区搬迁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本项目影响的居民以及关系本项目建设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主要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多种方式发表自己对项目的看法。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赫章县妈姑矿区社区服务管理局
接待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联系人: 赵主任
电话: 0857-3137567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 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58号富顿中心A座2201室
联系人:赵***
电话: 010-58673399
邮箱: zazh_zxn@163.com
九、公众提出的意见的起止时间
至
赫章县妈姑矿区社区服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