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县城道路白改黑工程城区交通管理公告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和部署,县城道路“白改黑”工程决定从2010年6月10日起开工建设,8月30日全面结束,工程实施范围是:夜郎大道汉阳桥至狮山洞、汉阳路、建设路、前河路、解放东路、小康路等城市道路,并兼顾与主干道连接的次干道,工程内容包含车行道沥青混泥土铺筑,人行道改造、路灯改造和绿化工程。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在施工期间,对施工区域实行交通管制。
1、对汉阳路、九0路、建设路以及夜郎大道汉阳桥至狮山洞路段实行半封闭分段施工,车辆实行单向错时引导通行;对小康路、前河路、解放东路实行全封闭分段错时施工,车辆禁止通行。
2、城区以外的车辆(含乡镇公务车)禁止驶入主城区。
3、县直机关单位的公务车原则上停放在施工区域外的停车场所,非特殊情况禁止在主城区内行驶。
4、机关干部职工实行走路上下班,切实减轻道路交通压力。
5、除施工车辆外,3吨以上货车禁止驶入主城区。
6、消防车、救护车、运钞车、囚车等特种车辆确因特殊需要临时停放的,必须事毕即走。
7、公安交警要加强对自用车的监督管理,主城区内实行单双号行驶,清除施工区域内停放的各种车辆,对城区内行驶的车辆引导通行;对各种乱停乱行等违规车辆和无牌无照上路行驶的车辆一律予以查扣。
8、交通运输局要协调将县车队和公安停车场两个班线客运站(点)的班线客运车辆按分段错时施工计划统一协调运营,同时加大对合法营运的监管,严禁班线客运车进入城区上、下乘客,城区出租汽车实行单双号放班运营。
9、城市综合执法大队要做好施工现场秩序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10、请各单位及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对无理干涉、阻扰影响正常施工和造成城区道路交通阻塞的,公安部门将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机关干部职工有违反规定的,纪检监察等机关和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赫章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