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四项措施加强农村集体宴席食品安全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办集体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切实减少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纳雍县四项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夯实监管责任,实行全链条管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通过实行“三级联防”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首先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和“一岗双责”职责;其次在乡(镇、街道)及管辖各行政村(社区)明确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人员,打通农村值班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再次明确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职责,负责对农村集体宴席食品安全的指导和流动厨师培训管理、农村宴席用水水质监测、卫生环境整治、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指导以及事故发生时的医疗救助、流行病学调查和事故原因分析,负责农产品源头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产品源头调查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稳控、舆情管理等工作。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安全监管。充分认识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将其作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每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农村群体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知识普及,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村民院坝会、组织农村群体宴席厨师集中培训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和流动厨师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饮食卫生常识、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宣传宴席申报备案程序等,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完善监管制度,强化日常备案和现场指导。建立健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制度、农村流动厨师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农村自办宴席申报、通报制度、***打招呼制度,以及委托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协管员对宴席实行全程指导监督制度、现场抽查督促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定期督查考核制度,年终考核食品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以健全监管制度为重要手段,不断构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是强化责任倒查,严格食品安全事故追责问责。在农村自办宴席管理过程中,结合相关文件要求抓好落实,对发生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事故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从严追责问责,确保农村群体宴席食品安全。
截至目前,全县第一季度共申报农村集体聚餐备案355户,全县农村群体宴席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农村群体宴席食品安全持续稳定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