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荣获省级森林城市称号
退耕还林示范点
2018年12月27日,纳雍县被贵州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林业局授予“省级森林城市”称号,卢凤伍等24户授予为“贵州省森林人家”。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是全省推进造林绿化和森林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实践,更是实现追赶超越的重要举措。纳雍县委、县政府坚持以创建百姓富、生态美的宜居环境为定位,依托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载体,积极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走出了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之路。
近年来,纳雍县共完成造林绿化累计完成造林74.44万亩、治理石漠化面积59.98平方公里,全县现有森林面积12.74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达523.26万立方米,实现了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质量“两增长一提升”。2016、2017年度完成中幼林抚育21万亩。2017年度完成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低产低效林改造1万亩。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年义务植树40万株以上,尽责率达到95%。建成了杭瑞高速、厦蓉高速纳雍段通道绿化示范带,实现了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乡道绿化全覆盖,道路绿化率达50%以上。境内水岸总里程57.4公里,适宜绿化里程48.6公里,适宜绿化里程已全部绿化,水岸绿化率达89.45%,适宜绿化里程绿化率达100%。全县26个乡镇(街道)所在地绿化覆盖率为35.6%,427个村(社区)林木覆盖率达50%以上,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5.28%,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创建森林城市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纳雍县将以荣获“省级森林城市”称号为新的起点,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眼于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修复,通过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这一举措,集众智、凝众力、聚众财,提升城乡绿化品位,建立创建森林城市长效机制,为纳雍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