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下拨2018年第一季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资金95万元
为认真贯彻落实《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毕府通〔2016〕9号)精神,纳雍县及时下拨2018年第一季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资金95.791万元,切实加强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快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
此次下拨的护理补贴补助资金是根据2018年一季度县残联核定的重度残疾人名单,按一级残疾每人每月50元、二级残疾每人每月4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发放。
为确保护理补贴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要求各乡镇(街道)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和挪用,及时将护理补贴补助资金拨付到残疾人的银行账户上,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县民政局将对下拨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了解掌握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情况,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