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我县消费维权工作效能,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同共治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格局,近日,纳雍县积极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推动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联席会议主要职能为在县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宏观指导;会商并推进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协调各有关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专项执法工作;协调解决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典型消费侵权事件;整合消费维权社会资源,组织开展对消费侵权热点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各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消费维权事项。
联席会议是在县政府领导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构。联席会议由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能局、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卫计局、人行纳雍县支行、县政府法制办、县邮政管理局、县网信办、县银监办、县消费者协会等16个单位组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根据联席会议主要职责要求,通报、协调各部门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政策措施,确定重大事宜。
联席会议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和运用好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