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快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建立竞争、高效、有序的经济金融秩序,纳雍县结合实际,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大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工作力度,促进全县经济金融健康发展。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联席会议履行以下职责:一是统筹协调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二是研究制定我县社会信用体系中长期规划。三是专题研究我县社会信用体系中的重大问题。四是推动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全省和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规制度以及信用标准和联合征信技术规范。推动制定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规定制度,推进信用标准和联合征信技术规范的建立。五是协调推进政府工作部门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覆盖全县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开发与应用。六是加强与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纳雍经济开发区的沟通协调,指导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纳雍经济开发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纳雍经济开发区在重点领域试点先行。七是指导、督促和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八是协调推进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九是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事项。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同时抄送县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联席会议一般半年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成员单位亦可提请召集人批准召开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县联席会议,认真落实县联席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每月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配合和信息共享,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