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2019年底将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全覆盖
为确保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改善,全面加快“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科学有效推进,纳雍县扎实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计划于2019年底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全覆盖。
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由县城乡规划局牵头,按程序确定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2017年11月30号前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初步成果,经县城规委审查通过并修改完善,2017年12月31号完成批复实施。
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要求规划目标应制定中远期发展目标,以助推脱贫攻坚为主要目的;体系规划应预测乡村人口流动趋势及空间分布,划定经济发展片区,确定村镇规模和功能;用地规划应划定乡村居民点管控边界,确定乡村建设用地规模和管控要求。科学合理划定农村集中建房区域,有效集中分散农户,达到节约集约土地、降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成本的目的;乡村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应确定乡村供水、污水和垃圾治理、道路、电力、通讯、防灾等设施的用地位置、规模和建设标准,依据农民生活圈配置教育、医疗、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乡村风貌规划应分区制定田园风光、自然景观、建筑风格、文化保护等风貌控制要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引应分区、分类制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提出相应重点整治项目、标准;农村集中建房规划要按照组团布局、相对集中原则,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农村集中建房规划,避免沿路“两张皮”的建房模式。
村庄规划编制由各乡镇(街道)牵头,按程序确定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2017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完成50%村庄规划编制并通过评审、批复,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完成剩余50%村庄规划编制并通过评审、批复。
村庄规划应坚持简化、管用、抓住主要问题的原则,以助推脱贫攻坚为主要目的,内容主要包含农房建设管理要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凸显地方的发展潜力和资源特色。村庄规划以行政村为单元,以农村居民点为编制主体,按照“普及型、提升型、精品型”要求分类编制。遵循问题导向,以农房建设管理要求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为重点,本着实用的原则简化规划内容,成果要求为“一图、一表、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