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四措施做好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及贫困出列村饮水工程建设
为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纳雍县以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为目标,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多举措做好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及贫困出列村饮水工程建设(以下简称饮水工程),努力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一是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规范工程发包,全县饮水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严格按照招投标工作有关程序和规定,择优选择具备资质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实施建设。项目乡镇(街道)按照相关规定选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工程所用管材、设备由各乡镇(街道)按审计部门提供的采购控制价自行按程序采购;按程序落实监理单位。
二是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县财政局对饮水工程资金统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严禁截留挪用,确保资金全额用在工程建设上。饮水工程资金拨付实行乡级报账制,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进度、质量等要件,由县水务局提供各工程的直接费用依据,财政局在水务局工程技术人员签字认可后负责分两期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各乡镇(街道)。
三是加强工程建设督办督查。由督办督查局牵头负责督办工作,水务局配合。明确督查重点,细化督查内容,加强协调,相互配合,确保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以“定期和不定期督查、节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督办,建立“一期一报告,一期一评比”的督查机制。
四是加强工程建后管护。本着“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完成相关建后管护制度,明确管护内容、管护职责、管理维护办法等。每个工程成立专门的用水户协会,负责工程管理运营、水费的收取、管线及设施的看护、维修等。项目乡镇(街道)要组织村民召开群众会议,带头管好、用好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饮水工程,督促建立收取水费、以水养水机制,督促管水组织预留一定的水费承担必要的维修维护费用。在村内推选有责任心和公德心的村民领头有偿管理,在群众中大力宣传、建立水资源“商品”意识,确保各饮水工程建后管护办法真正落实,工程效益得到发挥。
据悉,2017年纳雍县计划完成54个工程点11.6561万人的饮水工程建设任务。工程计划于2017年9月1日全面开工建设,2017年12月31日全部建成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