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多措施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2017年,纳雍县以改善和保持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分解落实重点任务,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多措施加强水污染防治。
一是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依据《纳雍县2017年水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落实任务分工,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保障水污染防治稳定的资金来源,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明确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积极向国家争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中央基本建设投资的资金支持,将水质自动监测站点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是健全考核与奖惩机制。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进行再分解再签订,实施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分配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对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按照《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严肃问责。
四是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水污染防治领域。
五是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推动公众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了解水污染防治工作对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力争通过加强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全县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94.2%,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断面比例低于6.6%;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95%,其中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