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赫章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县政协副主席张政在开幕会上作提案工作报告 本报记者 胡 彦 摄
县政协委员在听会 本报记者 章迅 摄
县政协委员在讨论政协工作报告 本报记者 刘虹艳 摄
一、2015年提案工作回顾
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在县政协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觉践行群众路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着眼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利用提案形式履行职能。一年来,共收到提案133件,其中:大会提案131件,平时提案2件。经审查,立案133件,其中,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39件,占立案总数的29.32%;社会事业方面的提案50件,占立案总数的37.59%;政治法律劳动民生方面的提案18件,占立案总数的13.53%;文化旅游方面的提案11件,占立案总数的8.27%;生态建设方面的提案15件,占立案总数的11.27%。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全部交由县委办、政府办牵头办理。
十三届四次会议以来提交的提案,选题广泛,内容丰富,凝聚了委员们的智慧和辛劳,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县委政府领导亲自安排,两办主任及时主持召开交办会部署办理工作,提出办理要求;承办单位负责同志参与办理,把办理政协提案与推进本单位工作紧密结合,主动与提案者沟通协商,认真采纳意见建议,推动问题解决。截至去年11月底,133件提案全部办复。从反馈情况看,绝大多数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提案经过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许多意见和建议得到较好落实,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体来看,本次会议提案整体质量进一步提高,所提建议针对性、前瞻性较强,客观反映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充分体现了委员们履行职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及履职建言的能力和水平。
在经济建设方面,围绕“五县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等重大问题,委员们提出提案39件。主要建议有:顾晓坤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全面开展全县非公有制企业现状调研、全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提案》;胡廷彬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建设的提案》;李应才委员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城区人行天桥的提案》;陈能贵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赫章县碱性矿延长产业链的提案》;文德军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加强对上级民营经济政策学习与研究的提案》;蔡明臣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花果园等城市综合体建设的提案》等。促进了我县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在政治建设方面,围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民主法制建设、反腐倡廉、民族宗教工作,提出提案18件。主要建议有:蔡明臣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及《关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强化简政放权的提案》;尹星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违章建筑打击力度的提案》;赵勇委员提出的《关于农村乱办酒席未得到重视及控制的提案》;王光庭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葛布教堂文物洋房进行保护的提案》等。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文化旅游建设方面,围绕繁荣民族文化、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出提案11件。主要建议有:李爱平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的提案》;罗义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设赫章特色文化艺术创意产业园的提案》;李应才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韭菜坪景区旅游开发步伐的提案》;王光庭委员提出的《关于着力打造葛布教堂观光旅游区的提案》等。提升了赫章文化软实力。
在社会建设方面,围绕教育科技、医药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和收入分配等问题,提出提案50件。主要建议有:李才淑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增加城区小学数量,逐步扩大小学规模的提案》;郭昌礼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提案》;陶仁平等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各种滥办补习培训班的提案》;张勇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三无”食品管制的提案》;苏约翰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解决农村学校缺乏正式教师的提案》;顾晓坤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医疗改革,为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提案》;孙宇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的提案》;王文举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增加参合金报销范围的提案》;魏煋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提案》;胡廷彬委员提出的《关于对县城死角死面脏、乱、差状况进行综合整治的提案》;丁永贵委员提出的《关于医疗垃圾焚烧、环境污染危害大的提案》等。全县民生事业得到较大改善。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出提案15件。主要建议有:顾尚福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及时修建塔山公园的提案》;文永凤委员提出的《关于提请在城关镇后河片区(复烤厂)规划建设湿地公园的建议》;马永全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对风电项目区进行生态治理的提案》;郭光富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林废弃物加工,提高农村再生能源利用的提案》;叶迅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加强精准绿化后期管护力度的提案》。有效推进了“美丽赫章”建设。
二、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年来,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对新形势下提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行了积极探索。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力度加大。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把提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对督促承办单位加快办理速度,提高办理质量奠定了基础。县政协把提案工作作为履职的抓手,召开主席会和常委会专题研究提案工作。提案办理期间,主席、副主席领衔带领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先后到各承办单位进行协商督办,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各承办单位在接到提案后,及时开展分类登记、专题研究、分办落实等工作,做到了责任明确、制度到位,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总的来说,提案工作已形成了“县委政府支持、政协积极主动、部门办理认真”的良好局面,很多被采纳的意见和建议已体现在县委、政府的决策和部门的工作之中。
(二)抓住工作重点,增强提案办理工作实效。在提案办理工作中,政协积极搭建协商沟通平台,注重发挥重点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重要作用。一是认真遴选,严格把关,将那些事关全县发展大局和改善民生的提案列为重点提案,并进行重点办理。二是坚持政协领导及各专委会督办重点提案的方法,将重点提案由主席办公会议、主席副主席及各专委会督办,大大提升了重点提案的办理实效。2015年,共筛选了16件提案作为政协主席会议、主席副主席及各专委会的督办提案。三是积极建立和完善提案的办理机制,形成了党委、政府、政协部门多方协作、联合办案、注重实效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
(三)开展评选表彰。为了进一步调动委员、政协参加单位撰写提案和承办单位、承办人员办理提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工作的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协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2015年,我们按照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及提案承办先进个人评选的条件和程序,对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及承办单位、承办个人进行了认真评选,评选出“优秀提案人”10名, “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5个及“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5名在大会上进行了表彰,引起了较大反响。
一年来,提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一是少数委员撰写提案缺少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科学合理的提炼分析,部分提案质量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提案办理过程中部份承办单位与委员之间协商沟通不够;三是有些提案办理“重答复、轻落实”,以工作汇报或政策解释来进行答复,提案中的合理建议没有得到有效采纳,提案落实率不高;四是主办和协办部门之间配合还存在不足,协办机制不够落实,合力作用不能体现;五是有的提案办理,委员不满意,重点提案督办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待创新。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2016年提案工作建议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贫困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提案工作要以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按照“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总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助推我县“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和推进“十三五”规划目标的实现为统领,进一步提升提案质量,由重提案数量向重提案质量转变,由重立案办复向重提案采纳落实转变,全面提升提案工作水平,使提案工作在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城镇带县、农产富县、文旅兴县“五大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此,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质量意识,力求多出精品提案。要把提高提案质量继续作为今年提案工作的重点。全体委员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和政协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坚持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履职的第一要务,把促进民生改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履职之责,紧紧围绕党政工作的中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社会各方关注的热点来选题,尤其是选取那些党政所需、群众所盼、自身所长的问题,深入调研、深入思考,撰写出针对性强、立意高、建议实、有参考价值的精品提案。
(二)注重督查督办,力求办理更有成效。提案工作办理是过程,落实才是目的。我们要把提案办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和狠抓落实上。继续选择一些事关全局、针对性强、建议可行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由县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县提案法制委要会同县委办、政府办对提案承办大户和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进行联合督办。切实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与合作,积极探索组织公开办理、协商办理及民主评议活动,使提案办理真正由答复型转向落实型,真正做到委员提了,政府办了,人民群众满意了。
(三)增强责任意识,力求服务再上水平。政协作为“提”、“办”双方的桥梁和纽带,是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主要组织者、积极推动者。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服务工作。通过召开会议、组织视察、实地走访等形式,切实加强与委员的联系,为委员知情明政提供帮助。提案法制委要主动加强与县委办、政府办及承办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宣传力度,对重点提案的办理过程及效果实行媒体宣传报道,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