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对2017年反恐工作进行动态***考核管理
为建立健全全县反恐工作激励机制,激发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成员单位对反恐防暴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共纳雍县委十一届第107次常委会议要求,纳雍县决定对2017年反恐工作进行动态***考核管理,考核对象包括全县反恐工作成员单位和26个乡镇(街道),考核时间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
考核实行“季通报、年总结”的动态***考核方式。每季度由县反恐办对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经县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县考核办进行通报。年底由县反恐办综合各单位季度考核情况和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评定出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的全年考评成绩。
考核结果计入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年度考核得分。对在反恐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项督办、通报批评、实施预警或提出组织处理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