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各级联动做好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奖励资金项目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奖励资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纳雍县各级联动做好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奖励资金项目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
一是有关部门,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负责加强项目资金的拨付和管理,县审计局负责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审计,县扶贫办负责加强项目实施指导和督查,县监察局负责加强项目监督,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二是乡镇主要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以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按照“扶产业就是扶根本”的思想,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审核项目汇总上报,亲自统筹组织项目实施。
三是乡镇分管领导(联系村领导),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召开贫困户动员会议、张贴标语、发放传单等,组织审核项目申报、批复、资料收集整理、项目公示公告,按季度组织以村(社区)为单位对项目进行一次检查评估。
四是驻村工作队(组),在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监督管理、项目验收评估上全程参与,帮助出主意、理思路、助实施。每月会商一次,帮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是驻村干部、第一支书、扶贫特岗、村干,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将本村申请发展产业脱贫项目按户分解到人头、到山头、到地块,实行包户***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六是结对帮扶干部,参与贫困户申请项目,协助指导项目实施,参与季度评估和验收,将工作开展情况记录在帮扶手册上。
七是实施项目的贫困户,严格按要求实施项目,加强项目后续管理,确保项目产生效益,不能以任何理由骗取套取奖励产业发展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