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包镇三举措促进村级民生监督员履职尽责
沙包镇“三举措”加强对基层民生监督员的管理,充分发挥村务(民生)监督委员会作用,提高监督员工作积极性,延伸纪委监督触角,提升村级民生监督工作效率。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增强履职意识。建立完善工作会议、学习培训、监督检查、报告等制度。明确职责定位,让村级民生监督员在监督中自觉做到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履职不对立,把监督权用准、用活、用出水平;明确议事规则,让村级决策、议事、评议等关键环节得到有效的监督;明确职责权限,对村级决策、村务公开、资金管理、工程项目等方面积极有效发挥监督作用;明确考核管理机制,理顺监督委员会与村(社区)和镇纪委的关系,进一步激励村级民生监督员主动作为,尽职履责。
二是抓实培训指导,提高监督能力。为提升民生监督员的履职能力,围绕民生项目监督内容、监督方式、举报程序等方面,就群众关心的精准扶贫、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移民搬迁、扶贫项目等民生政策进行培训,让村级民生监督员熟悉掌握惠民政策,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并积极动员群众对村(社区)“两委”进行监督,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解决“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
三是强化***管理,确保工作成效。制定民生监督委员会考核奖励办法,细化考核内容,由镇党委组织纪委、党建办、社会事务办等部门对村级民生监督员进行一月一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以奖代补”发放的依据。对村级民生监督员发现的问题及所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被镇纪委、党建办和社会事务办采纳推动工作的或被县级以上部门采纳的,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划定奖励标准,给予奖励,鼓励民生监督员积极、主动监督。对工作成绩优秀者,作为村(社区)“两委”后备干部人选,对违反监督保密工作纪律、履职不力、不正面向群众宣传政策、不正确对待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违纪违法的民生监督会,按程序免去相应职务并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