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包镇四举措加强村干部政治审查纯洁村级队伍
为进一步选优配强全镇村(社区)“两委”班子,促进村(社区)工作的持续、健康、和谐、稳定发展,沙包镇通过开展政治审查、完善选拔程序、定时集中研判、规范档案资料等方式,严格管理村(社区)干部,纯洁村级干部队伍,建强村级组织,助推脱贫攻坚。
一是开展政治审查。明确村(社区)“两委”准入资格及政治审查程序,对现任村(社区)干部和在村级换届或届中调整任用村干部,按照县委组织部规定的村干部选配标准进行政治审查。有“五不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未满五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被判处刑罚正在执行期间的,因故意犯罪刑满释放未满五年的;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选举的)、“六不宜”(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生育行为被查处的;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因聚众***、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现任村“两委”干部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长期外出,每年累计在村时间达不到180天等其他不宜提名情形的)情形的,一律不能继续担任村干部和进入村干部队伍。在确定村干部候选人时,镇党委书面征求派出所、纪委、综治、政法等部门意见,并召开党委会议,对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一进行审查,形成审查会议纪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二是完善选拔程序。镇党委组织所在村(社区)群众代表和党员召开会议,对确定的村干部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选举或任命。
三是定时集中研判。镇党委每季度对村(社区)干部进行一次集中研判,对不适宜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及时与县委组织部沟通,按程序申请调整,调整后立即报备。对不适宜担任村(社区)其他职务的,按规定及时调整和补充并报备。
四是规范档案资料。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一人一档进行管理。村(社区)党组织的表彰、惩戒、调整、离任等,镇党委请示县委组织部同意后进行,实施后第一时间报县委组织部备案;镇党委每年向县委组织部报备一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情况、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及综合评价意见。其他村(社区)“两委”干部,由镇备案管理,实行一人一档,归入党建工作档案室。同时建立村党组织书记个人基本情况表、领取报酬的非党组织书记人员信息表等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