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开展奋力百日冲刺活动确保完成经济工作目标任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议精神,纳雍县从9月19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纳雍县奋力百日冲刺,确保完成2016年经济工作目标任务”活动。主要以35项综合测评指标为重点,集中精力、集中资源,加强统筹协调和团结协作,优化发展环境,着力解决综合测评指标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指标按时序快速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经济工作目标任务。
经济总量类指标:确保年底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98亿元、增速14.7%,人均GDP实现2.92万元。投资规模类指标: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年度实现158亿元、增速21%的目标;招商引资项目确保完成135亿元任务数,力争实现150亿元。产业发展类指标:确保非粮农业增加值占第一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84%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底实现工业增加值57.4亿元,增速11.2%;工业用电量增长速度与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绝对值控制在5个百分点以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度实现27亿元、增速11.8%;旅游总收入确保实现22亿元、增速25%的年度目标任务;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增长速度确保达到15%以上,贷款余额增长速度确保达到20%以上。科技进步与就业类指标:确保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年度达到30.63%以上,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200人。财政税收类指标:确保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月达到912元、10月达到1000元、11月达到1060元、12月达到1097;地方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9月达到71.53%、10月达到73.73%、11月达到74.53%、12月达到75%;税收收入9月达到43713万元、10月达到49399万元、11月达到52913万元、12月达到55125万元。居民收入类指标:确保农村常驻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度实现7419元、增速13%;城市常驻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度实现25324元,增速13.5%;贫困乡镇发生率控制在34%以内。生态环境类指标: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镇污水处理率、环境空气指标达标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全省综合测评排位保持或进位。群众满意度指标:确保经济发展群众满意度全省综合测评排位保持或进位。
活动要求各部门、乡镇(街道),一是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百日冲刺”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上来,紧紧围绕既定目标任务,大战100天确保各项目标任务不折不扣全面完成。二是要加强领导,科学调度。根据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项目、管行业必须管企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稳定”的原则,由县政府副县长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推进综合测评指标的完成,各相关部门及乡镇一把手是具体负责人,理清欠账,倒排工期,进一步将目标层层分解,细化到具体支撑项目(依据)进一步压实责任,按照分管领导对行业领域5天一调度、领导小组10天一综合调度的要求,加强过程管理,督促各项工作按照序时完成任务。三是团结协作,强化统筹。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紧紧盯住35项综合测评指标,冲刺一百天,按照行业领域分工做好相关指标的牵头推进工作,全面协调配合推动其他经济指标的完成。四是严格考核,确保成效。由县督办督查局牵头,县发改局、监察局、统计局全力配合,按照“百日冲刺”工作目标和责任分解表,结合《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战100天确保年度经济目标任务完成的通知》文件精神,采取5天一督查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百日冲刺”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督查结果实行排名制,对连续两次排名后3位的进行公开曝光,全县通报批评,连续三次排名后3位的,进行诫勉谈话。对在2016年全省综合测评中,因调度不及时、工作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导致全县排位落后的单位和个人,将启动行政效能监察,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并从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