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52名乡科级干部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9月12日,纳雍县组织全县26个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人大主席共52人走进县人民法院,旁听了原曙光乡党委书记何某受贿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了一次特殊的警示教育。
法庭庭审是一堂身临其境的特殊“警示教育课”,将课堂移至法院,通过旁听发生在身边的有针对性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零距离的接受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更加自省自重,突出了廉政教育的实效性,增强了党员干部法制观念和廉洁从政的意识,做到早提醒、早预防。
上午9时,庭审大厅,国徽高悬,庄严肃穆。法庭上,公诉方与被告方展开激烈辩论,以案析理、以案释法,丝丝入扣、震撼人心。被告人何某在任原纳雍县曙光乡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现金13.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事已如今,我悔已晚,悔当初不该放弃主观世界的改造,听不进领导的教诲和父母的教育,如今只能自己酿成的苦果自己吞,如果允许我的人生可以重来,我将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做事,不辜负党组织的培养,不辜负亲人对我的期盼。”在最后的陈述阶段,犯罪嫌疑人何某就自己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悔罪态度诚恳。在场的旁听人员受到了深深的震撼和深刻的教育。
“旁听一次庭审,胜开十次会议,这样直观的警示教育活动非常有针对性、警示性,更具震慑力。”“违法人员沉痛的忏悔,给我们上了一堂实实在在的警示教育课。”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旁听的干部感触颇深,感慨万千。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日常工作中,将一定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防线,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明辨是非能力、抵御诱惑能力、拒腐防变能力,做到不越雷池一步,不踏红线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