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加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助推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社会和谐稳定,助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近日,赫章县研究出台了《赫章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试行 )》(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一是强化过程管理。完善落实“以天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工作目标机制,确保实现增比进位,推进安全发展。对各乡(镇)政府实施季度调度考核、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年终进行综合评定;对县有关部门实施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年终进行综合评定。二是细化考核方式。由县实绩考核办和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进行分类考核。乡镇根据工业产值分为一、二、三类进行考核。三是加强考核奖励。共设置了乡(镇)奖、安委会成员单位奖、重点行业(领域)单项奖、先进个人奖和获市的先进表彰奖等5类奖项。乡(镇)奖:对年终考核获得一等奖的一类乡(镇)奖励3万元、二类乡(镇)奖励2.5万元、三类乡(镇)奖励2万元;对年终考核获得二等奖的一类乡(镇)奖励2.5万元、二类乡(镇)奖励2万元、三类乡(镇)奖励1.5万元;对年终考核获得三等奖的一类乡(镇)奖励2万元、二类乡(镇)奖励1.5万元、三类乡(镇)奖励1万元。另外,对年度内未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人员死亡事故的乡(镇)进行奖励,其中一类乡镇奖励5万元,二类乡镇奖励3万元,三类乡镇奖励2万元。安委会成员单位奖:对一类责任单位年终考核获得一等奖的奖励2万元、二等奖奖励1.5万元、三等奖奖励1万元;对二类责任单位年终考核获得一等奖的奖励1.5万元、二等奖奖励1万元、三等奖奖励0.5万元;对三类责任单位年终考核获得一等奖的奖励1万元、二等奖奖励0.8万元、三等奖奖励0.5万元。重点行业单项奖:针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园区、消防、森林防火、冶金工贸、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校园、打击非法采煤采矿等11个重点行业设置了单项奖。凡涉及重点行业(领域)的部门,其年度综合评定分值在90分以上的,且所涉及的行业(领域)未发生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下事故(有考核控制指标未突破控制指标)的,煤矿、打击非法采煤采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4个行业分别给予8万元的奖励;建筑施工、园区、消防、校园、冶金工贸、森林防火、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7个行业分别给予4万元的奖励。先进个人奖:每年由县安委会组织评选60名先进个人,每人奖励500元。获市的先进表彰奖: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获得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且排全市前三名的,奖励县安委会10万元;获一等奖但未排全市前三名的,奖励县安委会8万元;获二等奖的,奖励县安委会5万元。四是加大问责力度。对年度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罚款2万元。对故意隐瞒事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突破市政府下达控制指标以及无事故指标一年内发生死亡3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乡镇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