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五抓五促新举措开展督查工作
为形成“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施政新风,坚持干字当头、实干兴县,把执行力和落实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雍县改变常规思路、创新督查方式、整合督查力量、规范督查行为、量化督查标准、明确督查责任,对全县重点工作开展综合督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大问责力度,确保重点工作强力推进和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抓机构组建,促督查方法创新。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的综合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督办督查局。县委组织部、县督办督查局分别抽派6名业务素质高、党性意识强、作风过硬的领导干部任督查组组长和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县林业局、县农牧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各抽派6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将全县26个乡镇(街道)分6个片区进行包保督查。县人民政府追加督查经费100万元,由县机关事务局安排6辆公车作为督查工作专用。县纪委(监察局)出台了《纳雍县重点工作督查责任追究办法》,有力保障了督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抓业务培训,促重点工作推进。随着社会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各项工作业务随时都在增加新内容和要求,熟悉各项业务工作是督查人员必备的条件之一。过去的一些督查工作,存在外行人做内行人的“裁判”,既达不到高效行政目的,又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目前,纳雍县一改工作常态,加强了目前开展的“大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防汛抗洪、地质灾害防治、农业板块经济、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和其他需要督查的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对象为涉及重点工作的有关单位被抽来作为督查组成员的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目的是让督查组成员精熟于业务。在督查工作中,既起到督促又起到指导作用。因此,纳雍县把督查工作业务培训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抓在手上,既保证了督查工作中的水平和质量,又为纳雍县委、县政府的正确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和重要保障。
三抓作风转变,促减轻基层负担。过去过多开展督查工作,使得基层单位真正干活的人不多,督查和迎检需要的人不少,每天疲于应付,无法集中精力抓中心工作,使得基层的多数工作经常“不在状态”,给基层造成了很大压力和负担。为保证督查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避免滋生“懒政怠政”行为。根据经验和实践要求,结合县情实际,靶向督查核心,创新督查方式,原则上按“四不两直”(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随机抽查等有效方式适时进行“微服”督查,实事求是地记录“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现场下发《督查告知书》,经乡镇(街道)或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后收回(被督查乡镇
四抓任务落实,促执行落实力提升。按照“及时建帐、每月查帐、季度对帐、半年清帐、年底交帐”的要求,逐项建立工作台帐,严格按照“对表对标督查,对帐查帐的管理”要求,对工作台帐实行“周调度、月自查、季督查”的方式,及时掌握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已完成的任务开展复核确认,及时销号、逐项销帐。通过建帐、对帐、销帐,对抓落实工作实行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对涉及督查工作的文字、图片等资料实行统一归档管理;对县领导批示交办事项严格按照要求,按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加强***督查督办,对未落实的事项查明原因,落实中的事项查清进程,已落实的事项查出结果,实现督查工作全覆盖、零放过。
五抓结果运用,促问责问效落实。在督查中,发现不认真履职、措施不力、久督不办、久拖不决、敷衍塞责、效能低下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将按照《纳雍县重点工作督查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对已下发的《督查告知书》未进行整改或整改达不到有关要求的乡镇(街道)或县直相关部门,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根据《督查告知书》的内容及要求,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一岗双查。纳雍县把督查工作当成一把双刃剑,督查人员和被督查对象之间,都必须按照要求履职尽责,对督查工作开展后发现不了问题,或发现问题不实,造成有关县直单位、乡镇(街道)工作滞后的督查组,将提请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委组织部开展组织纪律检查和行政效能监察。若督查后发现,造成乡镇(街道)工作推动不了的原因竟然是县直有关业务部门的工作失误或不正确的决策所导致,县督办督查局将按照相关规定问责县直有关业务部门。
县委组织部把通报批评、黄(红)色预警、诫勉谈话、岗位调整、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作为督查结果运用的方式。县纪委(监察局)按照《纳雍县重点工作督查责任追究办法》对督查中存在问题的9种情形进行责任追究。对工作方法创新,有效推动工作开展的督查组成员,督查领导小组将给予表彰奖励。目前,全县综合督查工作强力推进,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