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三措施扎实做好灾区因灾返贫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今年6月以来,受大范围高频率强降雨天气影响,全县各地不同程度遭受洪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现象较为突出。为有效保障灾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纳雍县三措施认真做好灾区因灾返贫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全面核查,严格标准。各乡(镇、街道)要紧密结合当前灾情核查工作,充分整合乡(镇、街道)村(居)两级工作力量,对汛期以来遭受洪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地区全面开展入户核查,将因灾房屋倒损、耕地被毁、农作物受灾、家庭人员受伤或死亡的困难群众、重新核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去年以来退出低保的家庭作为核查重点,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及收支情况入户调查表》所列指标逐项进行核查,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因灾返贫困难群众和实际生活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要求,科学把握核查尺度,充分考虑受损房屋修复重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等所产生的刚性支出,合理核定家庭收入和财产,确保核查结果科学公正、客观真实。
简化程序,救保结合。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受灾情况,及时公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具体条件,形成完善的灾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标准体系。按照“三环节十步骤”(申请核评环节、审核环节、审批环节,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议、一榜公示、乡镇低保工作经办机构审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二榜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待遇批准)要求,结合灾区特点和灾民实际情况,简化程序、精简流程、提高效率。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化、高效化、简易化发放,确保最低生活保障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认真落实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充分整合最低生活保障与各项社会救助,形成合力,切实兜住灾区民生保障底线。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灾区因灾返贫困难群众和生活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与防汛救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县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业务指导责任,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实。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为重要督办事项,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