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认真做好第四次森林资源普查工作
为切实做好全县第四次森林资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县森林资源情况,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纳雍县高度重视,超前部署,认真做好第四次森林资源普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第四次森林资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纳雍县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相关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要求县林业局负责总体统筹协调开展好本次森林资源普查工作,分解落实调查任务,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安排和协调好本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普查工作。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作为辖区内森林资源普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安排包村干部、林业环保站人员、村干、森林管护人员或熟悉情况的人员协助调查工作,确保本辖区森林资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完成调查任务。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做好部门工作职能中涉及森林资源普查的有关工作,提供有关资金、物资、资料等保障。
三是确保工作质量。全县第四次森林资源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县林业局要抽调专业技术骨干组建好调查队伍,夯实调查工作基础,按照相关技术标准扎实开展好森林资源普查,确保调查工作质量。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尤其是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将第四次森林资源普查工作与造林绿化、森林防火等工作统筹安排好,有效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省政府安排的调查工作计划,如期提交森林资源普查工作调查成果。
四是加强督查检查。全县第四次森林资源普查工作实行周调度、旬督查、月通报,重点将工作进度和调查质量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森林资源普查工作的调度和督查检查,坚决杜绝闭门造车、胡编乱造、数据失真等问题。要把求真务实的作风要求贯穿调查工作全过程,对不按规定开展调查和按期上报信息、严重影响调查质量和进度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