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重点督办和全面督办相结合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2015年,政协纳雍县委员会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开展提案工作,重点督办和全面督办有机结合,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政协召开主席办公会,专题研究提案督办工作,拟选19件重点提案报请县政府领子班子督办。2015年3月17日,政协召开了相关提案人和承办单位出席的协商会,对拟选出的19件重点提案进行办前协商,通过协商,决定提出14件报请县政府领导领衔督办。提案法制委分别就14件提案写出了督办建议案报送县政府,建议案得到县政府领导的重视,领导班子成员分头对14件重点提案进行了督办,取得了明显成效。如7号《关于编撰〈封面上的纳雍〉丛书的提案》被政府采纳,县财政投入了经费20万元,由民革工委组织编撰《封面上的纳雍》丛书,目前,民革工委正在开展相关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28号《关于在发展大道相关路段建设交通信号灯的提案》得到县政府的重视,县政府投入了1.5亿元完善发展大道交通信号灯等新城区路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由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目前,发展大道交通信号灯建设完毕,已投入使用。42号《关于完善县城公厕建设的提案》得到承办单位的采纳,城管局完善了现有公厕的标示标牌,规划局把公厕建设纳入新区建设规划,要求新的房开项目必须按规划完善公厕建设。
二是以领导牵头督办重点提案为契机,政协提案法制委与县督办督查局携手并肩,全面开展督办工作,***了解所有提案的办理情况,对办理不及时、落实不得力的单位采取电话提醒,发函督促等方式加以督办。通过各单位的不懈努力,一些提案办理效果较好。如2号《关于成立纳雍县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管理机构的提案》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采纳,经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县农牧局增设纳雍县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办公室,为我县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提供了政治保障;83号《关于在纳雍县第一中学门口设立公交车站的提案》受到交通部门的关注,在新城区路网设施未完全建成的情况下,县交通局责成交通公司将公交车开到一中门口方便师生乘坐,服务教育事业,促进了社会事业的发展和社会治理工作的加强;81号《关于修补蔡家湾至坝子公路的提案》被交通部门采纳并办理落实,蔡家湾至坝子公路的改造工程从2015年3月启动,现已完工,打破了我县交通瓶颈制约,方便群众出行,有利于推动我县经济发展。
目前,2015年的91件提案已全部办复,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8件,占41.8%;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39件,占42.9%;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8件,占8.8%;留着参考的6件,占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