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认真做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和节后复产复建检查验收工作
为切实开展好2016年“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和节后复产复建检查验收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推进依法治安、依法治矿,夯实煤矿安全基础,促进煤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有效防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纳雍县认真做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和节后复产复建检查验收工作。
检查验收范围为2016年春节期间停产停建放假、检修煤矿和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对停产停建放假煤矿验收,对正常生产建设和停产停建检修煤矿检查,检查和验收同一标准。
检查验收工作明确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复产复建。未严格落实《毕节市安委会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关键环节管控的通知》的;未组织全员学习宣贯《毕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行煤矿安全生产自证合法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并考试合格的;生产矿井证照不齐(失效)、建设矿井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的,“五职矿长”以及职能机构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未配齐的,未对井下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超层越界开采、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未按批准的开采方案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或边建设边生产的;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未实现独立回风的、通风系统存在违反规定的串联风或无风、微风作业的,通风设施不符合规定的;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在编制采掘接替计划时未编制瓦斯治理工程计划的,未实现抽采掘平衡的;突出矿井未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落实防突措施,没有达到抽采和消突双达标的;用危险方法开采各类保安煤柱的;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开采防隔水煤柱的;防治水机构、人员、装备未到位的;探放水设计和措施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开采自燃和容易自燃煤层的煤矿防灭火系统和防灭火措施不完善的;采掘工作面及巷道、硐室支护材料、方式、强度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监测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监测数据不真实以及数据监控不可靠或造假的;井下机电和提升设备不完好,存在失修、失检、失爆等现象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的。
检查验收工作要求各验收小组要严格按照标准指导督促煤矿自查整改及申报验收,按照“申报一处、严守一处、合格一处、通过一处”的要求及时推进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工作。验收人员必须深入煤矿井下,实事求是,严格验收标准,确保验收质量,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下达执法文书,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排除隐患。发现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准恢复生产建设;对未通过复产复建验收而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煤矿,要严肃查处。要坚持“谁组织、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春节期间未放假的煤矿,按照验收标准开展全面检查,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停建整改(顿),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因各种原因长期停产及未申请复工复产验收的煤矿,县安监局(煤安局)和县工能局(煤炭局)按照《纳雍县2016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纳入日常监管检查和巡查,调查清楚停产停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非法违法生产建设。“两会”期间,各检查验收组对各煤矿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标准滑坡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按《纳雍县2016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要求查处。复产复建检查验收领导小组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十项规定》,轻车简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