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多举措转变群众婚育观念
近年来,我县顺应新形势要求,针对群众思想实际,多措并举转变群众婚育观念,群众婚育愿望发生了可喜变化。截止今年3月底,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6.98%,全县共有3048户推迟二孩生育,有978户自愿放弃二孩生育指标。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县局和各乡(镇)、村(社区)设立了人口计生宣传栏/读报栏,在全县打造了54个村级人口文化广场,组建27支人口计生文艺小分队,通过政务公开、文艺表演和集中宣传等方式,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利用人口学校、宣传工作站等平台积极举办育龄群众培训班;针对群众的信息需求,实行分类指导,制作不同内容的宣传品,发放到群众手中,群众政策知晓率大幅上升。
二是加大奖励扶助力度。县委、县政府出台一系列奖扶政策,突出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先优惠和照顾,除在省、市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奖励金额外,还新增奖励项目。对县内考取大专院校的农村“两户”子女,凭录取通知书在入学前,一次性给予大专3000元、本科5000元的助学补助金,考取研究生及以上的凭录取通知书一次性给予10000元助学补助金;对县内农村计生“两户”子女考调(聘)本县管辖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笔试成绩中给予10分照顾分;对计生户成员优先入园上学、优先就业、优先入住老年公寓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通过一系列的优先优惠政策引导,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严格社会抚养费征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赫章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并统一制定征收标准,做到全县“一盘棋”。坚持宣传教育为先,引导违法生育群众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在征收工作中,严格把依法行政、执法程序放在突出位置,严把时间节点,严控关键环节,确保程序不少、步骤不乱。对经济困难,一时无法足额缴纳的,帮助制定分期缴纳计划,未达征收标准的一律不得结案,坚持做到以人为本,依法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