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积极筹划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为推动交通安全管理“跨界共融、数据共享、责任共担、安全共治”的开展,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良好秩序、携手治理交通环境、营造良好的文明交通社会氛围,纳雍县积极筹划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平安交通、和谐交通、便民交通。
一是明确宣传活动主题。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紧紧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针对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行为,认真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活动,大力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倡导全民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二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大量印制带有“12·2”标识的宣传资料(宣传品),积极会同司法行政、教育行政等部门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联合开展系列社会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五进”(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宣传活动,让学生、家庭、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社会的法治交通意识、文明交通水平;二是开展“危险驾驶罪”进重点企业宣讲活动,广泛宣传危险驾驶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法律新规定的必要性,进一步提升重点企业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积极树立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第一的思想;三是开展交通安全亲身体验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驾驶人群体对“三超一疲劳”、违法占道行驶、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体验认知与危害认识;四是开展交通安全日“大提示”活动,广泛发放宣传资料或口头告知全国交通安全日,并通过新媒体手段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提示群众“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三是联合开展交通违法“大整治、大曝光”活动。各乡(镇、街道)和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部门以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为契机,坚持慎重、稳妥原则,联合开展“三大板块”及重点车辆危险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将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各方没有争议的行为作为刑事打击重点,对不应作为刑事案件侦办的,依法从严予以行政处罚,并充分收集整治各类交通违法查处音(视)频资料,强化整治宣传曝光力度。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同时对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四是联合策划开展媒体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及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除了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做好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媒体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参与开展活动外,还认真做好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本地媒体行动宣传策划工作,即日起,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开展“交警说法”、典型案例报道、“危险驾驶随手拍”、“交法微课堂”网络互动、大型宣传转播等活动,充分发挥警企合作、部门联动社会宣传作用,形成集中报道声势。
五是联合开展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宣传活动。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局、文明办、共青团、妇联、工会等部门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开展相关交通服务、公益活动。一是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扶助事故受害者等公益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二是集中开展“好交警”、“好司机”宣传活动,宣传、公开表彰文明驾驶先进个人、集体和交通安全示范村、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广泛展示 “好交警”、“好司机”的故事,大力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三是开展文明交通倡议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名人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通过公益广告、宣传海报、大型宣传活动等形式发起文明交通倡议,积极参与“降速五公里”、“系上安全带”、“送头盔下乡”等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