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兴华到勺窝乡检查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11月20日上午,县人副主任杨兴华到勺窝乡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勺窝乡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
杨兴华先后到勺窝乡希望小学、中心幼儿园、纳雍县章氏食品有限公司等地进行实地走访,详细了解学校在基础设施、校园安全、教学环境、校园文化、食堂卫生等方面的建设情况,“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企业在用工方面是否按照***要求禁止使用童工。对该乡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有个初步了解后,检查组在乡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学校、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司法所、团委、妇联、关工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学生家长和教师参加座谈。检查组听取了该乡主要负责人对“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后,各部门负责人、教师、家长、群众等也作了发言。
杨兴华指出,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事关未来发展,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始终坚持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要更加注重学校、家庭、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司法、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引诱、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和残害未成年人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杨兴华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努力形成齐抓共管、众力合为的工作局面,积极探索农村留守儿童、流浪儿童、困境儿童、贫困家庭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群体服务、管理和教育的有效途径。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式,充实宣传内容,重点加强对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宣传;注重宣传的持久性、广泛性和实效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不断健全执法组织机构,完善考评机制,加大奖惩力度,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加强统筹管理,强化协调配合,努力形成政府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要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措施。要加大家庭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力度,建立家庭暴力举报应急处置机制,坚决杜绝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建立监护责任履行不到位惩罚机制,进一步明确父母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重要职责,尽力避免因监护人的不当行为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加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强网吧等娱乐场所管理,切实落实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等场所的规定;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良好的未成人教育教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