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迁徙鸟类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野生鸟类资源是国家宝贵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重要物种,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野生迁徙鸟类资源的保护,纳雍县制定措施严厉打击各类乱捕滥猎野生迁徙鸟类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好过境迁徙的野生鸟类资源。
一是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督办督查局、县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纪委监察局、检察院、法院、新闻中心、武警中队有关负责人及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共同加大对野生迁徙鸟类资源的宣传、巡查和打击,保护野生迁徙鸟类资源安全。
二是结合野生迁徙鸟类资源在我县迁徙线路的地点,重点打击在野生鸟类资源迁徙线路地段上烧火、发电照明灯等一切乱捕滥猎野生迁徙鸟类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厉查处一批乱捕滥猎野生迁徙鸟类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查处失职渎职不作为人员,有效遏制乱捕滥猎野生鸟类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全县人民保护野生鸟类资源的意识,形成合力加大对生态资源的保护。
三是从2015年9月初开始,组织开展辖区宣传和巡查工作,商请武警中队参与闹地和补作片区野生迁徙鸟类过境线路的巡查,加强与辖区专项领导小组的配合,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宣传车、引发通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对过境迁徙鸟类资源的保护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积极检举乱捕滥猎过境迁徙野生鸟类资源的行为。各有关乡(镇、街道)、森林公安局要对重点区域内认真开展巡查,对查出的重点案件,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要及时侦破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对虚报、瞒报、漏报,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压案不办的要查清原因和理由,对涉嫌犯罪的依法查办,要选择典型及有影响的案件挂牌督办。检察机关对乱捕滥猎过境迁徙野生鸟类资源案件要提前介入,在引导侦查的同时,与县林业局及有关乡(镇、街道)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加大对过境野生迁徙鸟类资源的保护。各有关乡(镇、街道)、县林业局要对专项行动工作认真总结,针对过境野生迁徙鸟类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保护措施,促使今后野生鸟类资源保护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四是各有关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保护国家野生迁徙鸟类资源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有关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互通信息,资源共享,行动一致,形成合力,确保宣传有声势,打击有力度,把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各有关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推荐专项行动的报道素材,把握好宣传时机、方式内容,营造良好的专项行动工作氛围。此次专项行动由县林业局、县督办督查局、县森林公安局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按照干部纪律作风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