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多措施为农副产品保供稳价工作保驾护航
为适应新常态,强化我县农副产品保供稳价工作,纳雍县制定有效措施,建立健全新形势下全县农副产品生产、储备、流通和应急等保供稳价长效机制,保障主要农副产品市场供给,保持市场价格稳定,推进市场价格秩序规范有序。确保我县到2018年基本达到农副产品供应基本实现自给、市场价格涨幅平稳可控、价格管理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等目标。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保供稳价工作是一项惠及全民的民生工程,也是关系社会稳定和百姓安居乐业的实事,同时也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蔬菜及农副产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要从保障居民生活、防范通货膨胀的高度,提高对蔬菜及农副产品保供稳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继续落实好***近几年出台的关于蔬菜生产、供应和流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国办发〔2010〕18号、国发〔2010〕26号、国办发〔2011〕59号、国办发〔2013〕5号、国办发明电〔2013〕 4号),强化“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采取强有力的举措,明确牵头领导,明确责任到人,积极主动作好协调配合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确保蔬菜及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
大力发展生产,重点建设好一批重要农副产品保供稳价基地,提高农副产品本地供应能力。县发改(物价)部门要充分调研,积极会商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农副产品保供稳价基地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农副产品基地建设规范。扶持一批综合生产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社会责任感强的蔬菜、生猪、肉鸡、蛋鸡等生产企业作为全县农副产品保供基地,逐步提高全县重要农副产品的自给率。推行园区化和“公司+家庭牧场(专业户)”并轨发展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模式。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保供基地的产业结构,着力推进发展错季蔬菜,提升本地农副产品各季节均衡供应能力。到2018年,全县错季蔬菜种植面积达到0.3万亩,进一步丰富市民“ 菜篮子”。
建立政府支持的农副产品生产龙头企业、合作社与保障本地市场供应挂钩的约束激励机制,引导本地农副产品优先保障全县需求。
二是优化规划布局,进一步增强市场价格调控能力,制定和完善全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场、生鲜超市和平价商店等鲜活农副产品网点发展规划,加快完善全县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副产品流通体系。2018年前建设或改造提升1-2个大型农副产品二级批发市场,解决好农贸市场经营户进菜难的问题。
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在城市新建居住区及旧城改造中,按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农副产品销售市场。
三是强化调运储备,保障农副产品货源稳定供应,有计划地建立异地保供体系,做好农副产品的调运。充分利用县外与本地蔬菜生产错季的特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异地保供稳价基地数量和规模,着力解决全县淡季蔬菜供应不足问题。加强与周边主要货源地的产销衔接,采取相应措施,依托和支持大型骨干流通企业,有针对性地鼓励、引导企业与产地签订中长期购销合同,加大对县外农副产品的采购力度,进一步拓宽全县蔬菜长期稳定的货源渠道,保障全县市场供应。
进一步加大粮油储备力度。重点完善粮食调控保障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对粮油储备规模的统一安排,逐步扩大粮油储备规模,粮油动态储备保有量不少于15天,以保障全县应急需求;进一步支持粮油加工、配送中心及放心粮油网点建设,大力提升全县粮油物流配送能力,继续开展大众粮油平价直销,保障中低收入群体的大众粮油消费需求。
建立健全《纳雍县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在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在蔬菜、生猪、粮油专业批发市场启动农产品调运应急补贴机制,充分调动商贩组织货源的积极性,确保市场货源充足。建设2个农产品规模冷链物流中心,构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主体网络,在全县范围内建设猪肉、生鲜蔬菜等冷库,增强重要农副产品应急调控保障能力。
四是提高流通效率,落实优惠政策,降低经营成本,采取定期组织供需双方对接会等形式,推动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批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鼓励各类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和学校、酒店、大型企业等用户与农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产销关系,签订中长期合同,提高对接程度,扩大对接规模。
严格落实“绿色通道”政策。按照市场需求,大力扶持培育一批本土大型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组建专业配送车队,推行集约化运输,并对运输车辆统一发放绿色通行标识,保障通行时间,促进快速便捷通行。积极整合城市配送资源,发挥好物流信息平台和共同配送车队的作用,积极开展生鲜直销店生鲜蔬菜的共同配送,解决市场的配送难题。
落实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用电优惠价格政策。按照《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格〔2013〕 121号)要求,生猪、蔬菜生产用电价格按照相应电压等级农业生产电价执行,用水价格按照核定的水利工程农业灌溉用水价格执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价格按照相应电压等级普通工业电价和非工业动力电价执行,用水价格按照非居民用水价格执行。对市民关注的早餐、夜宵等,各有关部门要在用水、燃料、经营场地保障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切实降低经营成本。
五是扶持新型业态,优化流通环节,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作用,积极扶持生鲜电商,减少农副产品流通环节,实现交易各方价格信息对称,利用新型业态在流通环节引入竞争,推动解决菜价“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4号)要求,继续把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作为价格主管部门稳价安民工作的重点内容和长效机制抓好抓实,重点巩固和规范现有平价商店建设、经营和管理,逐步扩大各类平价销售载体覆盖范围,丰富物价调控载体。
每年推出1个农贸市场“农改超”试点,鼓励社区菜市场、大型超市开辟鲜活农产品直供区域,推动在人口集中区多点布局。
六是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市场秩序的清理整顿,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针对重点农副产品市场持续开展专项整顿和治理工作,坚决依法打击“肉霸”、“菜霸”、哄抬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集中清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场和大型超市等经营权承包费、进出场费、管理费,依法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同时,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完善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落实农贸市场属地管理原则。推行市场摊位实名制管理和动态监测制度,解决市场摊位因转包推高经营成本的问题。完善市场内经营户的准入、退出机制,通过引入竞争降低经营成本,打破市场内“抱团”经营造成的利益固化局面。强化农贸市场综合治理,保持场内清洁卫生,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推进农产品市场收费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按照不同投资主体和经营方式,明确界定收费主体,分类规范市场收费项目及标准。对政府投资、控股或整体租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收费,本着从低的原则核定收费标准,并实施收费公示制度。加大对农贸市场及经营户的政策扶持力度,特别是在价格异常波动时,采取减免摊位费、水电、卫生等费用的措施,增强政府部门对农副产品在终端零售环节的稳控能力。
七是做好监测预警,进一步提升综合研判能力,发改、农牧、工能(商务)、统计调查等部门要充分依托“金价工程”,建立各个环节价格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准确掌握全县粮、油、肉、蛋、禽、蔬菜等重要农副产品价格信息及门面租金、人工工资、水电燃料费等重要经营成本信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政府网站”、“新华纳雍”、“珙桐纳雍”等平台,为市民提供快捷、便利的市场价格信息服务。
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召开保供稳价工作联席会议,与周边县区城市建立联动的物价信息监测对接机制,掌握省内、省外重要农副产品的生产、调运、储备、供应情况,摸清影响价格的各个环节、各种因素及市场价格走势的倾向性、苗头性,从而准确研判物价形势,切实把握好调控物价的时机、节奏和力度。
统计调查部门要根据城市发展、消费变化等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调查方案,做好全县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更加科学、真实、全面地反映全县物价实际水平。
八是完善补贴政策,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生活,进一步完善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在物价上涨过快时及时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最大限度地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带来的影响。做好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气候条件下的保供稳价工作。县物价部门要深入开展调研,制定专门方案,组织开展保供稳价专项工作,确保特殊时期全县粮油、蔬菜、猪肉、禽蛋等重要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九是加强政策宣传,倡导健康理性消费文化,发改(物价)、农牧、工能(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采取座谈、约谈、发放宣传资料、发布通告等多种形式,开展提醒告诫工作,大力倡导企业和经营户履行社会责任,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共同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新闻媒体要全面、客观、准确地报道农副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及时发布县委、县政府在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和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正确合理引导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理预期和市场行为。
十是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保供稳价方面的积极作用,全县每年安排用于农副产品保供稳价基地建设的价格调节基金不少于上年度征收总额的30%,按“以奖代补”的形式对保供稳价基地建设给予适当补贴。创新价调基金管理使用方式,严格使用方向和执行项目申报论证、项目立项批复、项目中期核查、项目验收等制度,确保价调基金重点投入到农副产品价格的稳控工作上,发挥最大效益。县每年安排一定财政资金投入到农副产品保供稳价基地的建设。发改、农牧、财政、扶贫、交通、市场监管、税务、工能(商务)、电力等相关部门要安排有关项目,重点投入蔬菜保供稳价基地建设,抓好水利、道路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为保供稳价基地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各项稳控措施顺利进行。
十一是加强督办,严格考核,建立农副产品价格稳控责任制,把农副产品保供稳价工作纳入年度政府督办事项,县督办督查局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的督促检查,对政策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按程序提请相关部门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