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制定方法措施整治为官不为深化干部作风建设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根据中央的精神和省委、市委的部署,纳雍县制定方法措施全面整治“为官不为”,深化干部作风建设。
一是抓好思想教育。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深入学习******系列***精神,特别是关于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要求的重要论述,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找思路、解疙瘩、明方向。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要通过讲党课的形式对本地本部门的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讲清楚“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讲清楚“不严不实”、“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讲清楚落实“三严三实”、整治“为官不为”的具体要求。党委(党工委、党组)班子成员也要结合分管、联系工作,在一定范围通过讲党课的形式进行思想教育。党委(党工委、党组)要作好统筹,制定班子成员讲党课的方案,排出时间表,防止时间扎堆、内容雷同、对象重复。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围绕“践行‘三严三实’、整治‘为官不为’、深化作风建设”进行讨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县委党校要把“三严三实”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副县级以上干部还要参加党委(党组)中心组组织的以“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为主题的三次专题研讨,让“三严三实”入心入脑,以知促行,知行合一;参加党委(党组)组织的警示教育,自觉以先进典型为镜,以反面典型为戒,筑牢正风反腐的思想防线;开好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推进听意见、查问题、真批评、实整改。
二是深入自查自纠。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为官不为”十个方面的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征求意见、陪同办事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普通群众、服务对象和企业的意见、建议,找准找实党员干部存在的“为官不为”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召开党委(党工委、党组)会议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并督促抓好自查自纠、立行立改。要对教育实践活动明确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重点看单位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及中央、省委和市委提出的专项整治项目落实情况。对整改效果好的给予表扬,对整改不力的通报批评,对“四风”反弹回潮的严肃问责。要全面推行“马上就办”工作制度,在“马上就办”中改进服务,在“马上就办”中发现问题,用问题来倒逼改革,通过改革来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各单位要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于6月中旬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
三是实施重点整治。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抓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针对查找出来的“为官不为”问题、反弹回潮的“四风”问题、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排队,每月选择一个群众反映最强烈、事关全局、影响面广的突出问题,采取“一月一问题,一月一整治”的方式进行重点整治,形成威慑,以突出问题的整治促进一般问题的整改。制定每个月的“一月一问题、一月一整治”工作方案,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为官不为”党建工作调研督查组(作风整治督查组),灵活采用实地调查、暗访走访、录音录像、电话咨询、模拟办事、***办事等方式进行督查。要通过采取公开投诉热线、设置意见箱、召开意见征求座谈会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和信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核实后迅速处理并及时公布。对在督查中发现有“为官不为”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查证事实清楚的,要根据情节不同,给予预警提示、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召回管理,直至追究责任,决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做到严查严管,抓早抓小,久久为功。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既查处当事人,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是严格考核奖惩。县考核办要建立健全干部作风考核办法,科学制定反映作风表现、工作实绩和办事能力的干部作风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把定量与定性、动态与静态、内部和外部、平时与年终结合起来,创新考核方法,强化考核导向,加强干部实绩档案建设,建立干部实绩公开制度,使干部作风考核真正成为推动工作的“指挥棒”、作风建设的“方向标”、加速发展的“助推器”。要把评价干部作风的“评判权”交给群众、服务对象和企业,评议结果列入干部作风考核。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凡是干部作风被预警提示、通报批评、媒体曝光、追究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在年终考核中扣分,并依照干部作风预警办法、干部召回管理办法、干部作风问责办法进行预警提示、召回教育、严肃问责;对得到上级领导批示肯定、表扬表彰和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在考核中加分。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杠杆作用,避免“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一个样”,让“为官不为”者受到惩戒,“为官有为”者得到褒奖。
五是强化立规执纪。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贯彻落实******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要求,落实省委“八个决不允许”和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作风“十不准”要求。要针对“为官不为”问题,坚持把上级要求、实际需要和新经验结合起来,建一批管用的制度,立一批刚性的规矩,建立健全防止和整治“为官不为”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厘清部门工作职责,依法编制权力清单,健全问责制度,明确违规责任和问责方式,做到权力运行与监督问责同步。要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执行、抓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刚性执行。要把作风建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委(党工委、党组)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定期向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报告作风制度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