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强调清明节期间党员干部作风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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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1日发表
为切实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有效防止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党规,在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纳雍县重锤敲响警钟,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管理和监督。
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系列规定。严禁国家公职人员使用公车上坟、旅游和外出玩乐等,严禁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冥币,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相互宴请、大吃大喝、违规操办酒宴,严禁出入私人会所、设立或入股私人会所以及在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内设立私人会所和茶楼,严禁参赌涉赌、参与打麻将等输赢钱物的娱乐活动。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若发现存在问题,县纪委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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