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确保群众食用安全
为确保群众安全食用农产品,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死亡等事故,纳雍县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确保群众食用安全,努力提升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一是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对农药经营单位、蔬菜茶叶水果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农药生产经营单位非法添加未经登记有效成分特别是高毒农药行为,农产品生产单位使用未经登记农药,特别是蔬菜、茶叶、水果等鲜食农产品违规使用高毒农药行为。
二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以生猪、肉牛、肉羊育肥用饲料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饲料生产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和非法经营含“瘦肉精”饲料的行为,开展饲料生产经营环节整治,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问题产品召回及报告等制度,开展养殖环节整治,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和活畜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强查验过往运载活畜车辆,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三是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兽药、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行为,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医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
四是开展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养殖者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的行为,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引导落实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
五是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推动屠宰场和屠宰点规范管理,严厉打击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为,特别是使用以增重为目的的沙丁胺醇等不法行为。
六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围绕春秋季节等假冒伪劣农(畜牧、渔)业生产农资混入市场高峰期,在农资主产区、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等重点区域,突出农(兽)药饲料批发市场、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是加强校园及周边农产品安全整治,定期不定期对校园及周边农产品安全进行检查和督导,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告知书和承诺书,全面落实农产品安全责任制,确保校园及周边农产品生产经营规范有序,质量安全。在高、中考期间组织对考点学校周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查,确保高、中考学生饮食安全。
除此之外,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加大专项整治成效的宣传,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