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强化措施深入推进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保险的要求,纳雍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不断完善种植业保险工作运行机制,提升服务“三农”能力,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积极有效推进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一是建立纳雍县种植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财政、农牧、金融办、保险公司等相关单位为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金融办。二是分别财政部门、农牧部门、金融办保险承保机构、各乡(镇、街道)明确部门职责,确保种植业保险工作稳步推进。三是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深入集镇、乡村和农户广泛宣传种植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扶持政策,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积极引导他们主动参加保险。四是承保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加快农业保险网点建设,加强从业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五是加大对种植业保险业务的监督力度。对于保险公司经营能力有限、工作中有重大过失、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一经审计、财政、保监等部门查处属实,将取消其承保资格。对于服务不到位,理赔不及时、管理不规范的承保机构要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取消承保资格。六是搞好投保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立即开展政策性种植业保险工作,抓紧将2014年种植的小麦、油菜纳入保险范围。
纳雍县保险金额原则上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主要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等,具体标准为:水稻每亩保额500元,费率为6%,每亩保费30元;基本保险65%,每亩保费19.5元,补充保险35%,每亩保费10.5元。小麦每亩保额300元,费率为4%,每亩保费12元,其中:中央4.8元,省级3元,市级0.54元,县级1.26元,农户2.4元;农户承担保费没有缴交的,不能予以承保。油菜每亩保额300元,费率为4%,每亩保费12元,其中:中央4.8元,省级3元,市级0.54元,县级1.26元,农户2.4元;农户承担保费没有缴交的,不能予以承保。中央补贴40%、省级补贴25%、市级补贴4.5%、县级补贴10.5%、农户自交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