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认真抓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项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严防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纳雍县进一步严明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认真抓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元旦和春节。
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和带头学习省委书记赵克志在全省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干部作风“十不准”和市纪委《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礼券购物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到把学习贯彻落实到位、纪律要求传达到位、思想认识统一到位、工作措施执行到位,把规范和整治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问题作为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来抓。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安排元旦、春节期间活动要做到从简节约、祥和喜庆、廉洁文明,同时要督促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严格遵守规定,对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做到令行禁止,切实强化纪律意识,进一步重申“十严禁”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元旦、春节期间,严禁收送红包、礼金、礼券、购物卡、礼品和土特产,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或变相***,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高档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公车私用、违规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以及违反报备规定使用公车,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相互宴请、相互拜访、大吃大喝,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违规滥办酒席,严禁违规开展各种评比达标表彰、茶话会、联欢会和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对公款使用搞变通执行、转嫁摊派、弄虚作假,严禁缺勤脱岗和不按要求带班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