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制定出台纳雍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督查办法
为贯彻落实《毕节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督查办法》(毕府办通[2014]40号)和《纳雍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纳雍县制定出台《纳雍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督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完善政府决策***督查机制,确保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办法》明确,督查范围包括纳府发、纳府办发、纳府通、纳府办通文件的贯彻落实;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县政府各类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县长在各类公文、非公文材料上批示的贯彻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涉及纳雍县政府事项贯彻落实;县政府副县长签批的重大事项贯彻落实。
《办法》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纳府发、纳府办发、纳府通、纳府办通文件及县长批示文件,要建立***督查台帐,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进度安排和时间节点,明确专人负责,实行动态管理;县督办督查局同时建立相应台帐。根据各阶段重大决策部署的出台、县政府会议议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批示情况随时(动态)更新台帐。县政府办公室相关责任股室要加强与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牵头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贯彻落实情况,对进展迟缓的工作有及时催办,督促其按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抓好贯彻落实;对贯彻情况差、工作严重滞后的责任部门,经县政府领导批示后由县督办督查局进行专项督办。
《办法》强调,要加大对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问责力度,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分别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红牌警告,并纳入年终实绩考核档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提交县委进行组织处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