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为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纳雍县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一是贯彻“应评尽评”要求,着力扩大评估范围覆盖面。凡是按规定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事项,未经评估不得作出决策。涉及征地拆迁、农民负担、国有企业改制、生态环境影响、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公益事业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措施出台,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利益且可能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纳入评估范围,决策前必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着力将风险评估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对本年度的重点决策事项也要全面梳理,提出重点决策事项中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决策,列为本单位年度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目录进行报备。责任主管单位组织相关部门本着“真实、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全面分析论证、科学客观评估,实事求是反映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及其影响程度,形成评估报告;要建立健全评估项目工作台帐,做到一事一档,同时与评估主体、参与单位、责任领导等主动联系对接,对评估项目实行动态***管理,防止应评项目、应评事项出现漏评、拖延,切实将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决策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掌控起来,消除在萌芽状态;要以身作则,坚持把是否评估作为决策的前提条件和必要条件,严格将是否存在风险隐患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务必做到“三个一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未经评估一律不上会、不决策;涉稳隐患突出的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未经评估发改部门一律不立项、不审批;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但涉稳重大隐患尚未消除的一律不实施。
三是规范评估程序,着力提高风险评估工作科学化水平。对于评估范围内的事项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开展:组织召开会议,明确评估事项;成立评估组织、制定评估方案;提交评估申请,进行报备登记;开展评估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分析调查结果,进行风险评价;审查评估报告,形成评估结论。
四是规范评估力量,着力提高风险评估工作的公信度。风险评估工作尽可能引进资质高、能力强、公信度好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评估工作的中立性和公正性,提高群众的可信度,提高评估工作的权威性。
五是规范管理工作,着力提高风险评估工作的质量。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从建档立项、信息报送、协调联动等方面强化工作;对于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的事项,评估主体要全程参与,加强监督,确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真实公正。
六是把握“三个导向”,即坚持民意导向、坚持风险导向、坚持保障导向。建立健全公示、对话、协商等机制,加强与群众沟通,让评估过程真正成为倾听民意、解疑释惑、宣传政策、赢得群众理解与支持的过程,着力提高评估工作的实效性。
七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严格按维稳工作的考核要求纳入县目标“流动红旗”考核,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将列入相关领导信访维稳实绩档案。同时健全完善问责查究制度,对工作不尽职、不重视、评估工作流于形式、敷衍塞责,未经评估就已经启动的重大项目,造成重大不稳定因素或群体性事件的,将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施责任倒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