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纳雍至晴隆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0]938号)文件批复,由贵州纳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承建的纳雍至晴隆高速公路工程项目,需通过贵州纳雍珙桐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该项目全长161.567公里,其中通过贵州纳雍珙桐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路段8.908公里。该项目涉及占用贵州纳雍珙桐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土地面积共24.0566公顷,其中,占用林地面积15.3497公顷(林地审批权限在纳雍县林业局),占用非林地面积8.7069公顷。其土地所有权为集体,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属于个人,涉及纳雍县文昌街道办事处的珙桐社区和石板河社区集体土地征占与相关补偿事宜。凡与该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且存有异议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到纳雍县林业局申报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有关权利。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3日——2021年3月29日(7天)
联系人:陈 刚 联系电话:0857-3521611
纳雍县林业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