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在全县财政部门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及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在财政部门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黔财办〔2014〕21号)和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本次检查对象为各乡(镇)财政分局、局机关各股室、县会计核算中心各部室。检查范围为2013年度,必要时延伸至相关年度和有关单位。
检查内容为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执行《会计法》及机关财务会计制度情况、工作流程设计、工作职责分工的合理性、科学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廉政风险点和违纪风险点查找情况以及廉政风险台账建立情况、财政监督管理情况、现行财政体制执行情况、财政收入质量管理情况、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财政国库管理基础工作情况、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情况、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情况、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情况等。
检查时间为2014年4月至5月。具体分为自查自纠、县级检查、整改落实、迎接省、市检查等四个阶段进行。
检查中,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落实工作措施,深入查找问题,边查边改、及时纠正存在问题。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检查人员开展工作,按照要求认真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数据,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隐瞒不报。县财政局各检查组要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实事求是开展检查工作,不得打马虎眼、不得做老好人,坚决杜绝睁只眼闭只眼,帮助被检查单位、部门隐瞒情况的行为发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逐项逐条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间,做到对违纪资金、违纪资产处理到位,对违纪责任人员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