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拟开展建设工程项目综合执法检查
近日,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纳雍县建设工程项目综合检查实施方案》,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开展建设工程项目综合执法检查。
一是成立建设工程项目综合检查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涛任组长,县住建局、县房产事业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纳雍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任副组长和成员。领导小组分文昌、居仁、雍熙3个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四个检查分区,成立4个检查小组进行检查。4个检查小组原则上不设固定检查分区,每次检查由领导小组组织各检查小组抽签确定检查分区。各检查小组不能私自进行检查,必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检查。
二是明确检查时间及检查方法。为切实掌握建设工程项目的真实,取得第一手资料,建设工程项目综合检查不制定具体日程,在检查前一天通知有关单位。检查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也可结合节假日、开工复工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问、看、量”等方法进行。“听”,即听汇报。“问”,即提问题。“看”,即看资料和施工现场。“量”,即实测实量。
三是确定检查范围。建设工程项目综合检查主要检查全县所有在建(改建、扩建、新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公共安全的建设项目。高层建筑、市政桥梁、保障性安居工程、融资建设项目、中央及省、市、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等是检查的重点,每次必查。其余项目可以采取抽查方法进行检查。
四是明确检查内容。建设工程项目综合检查:第一,检查市场行为。主要检查建设程序是否合法、规范等。第二,检查工程质量。主要检查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强制性标准条文执行情况;建设各方主体履行工程质量情况;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归档情况;隐蔽工程、主体结构和抗震设防情况;实体检测、检验情况;建筑工程节能情况等。第三,检查施工安全。主要检查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履职情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深基坑、高边坡支护和起重机械检测备案等情况;文明施工情况等。
五是明确检查要求。各检查小组不能私自进行检查,必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检查。在执法检查中,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检查,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求真务实,把每个工程的情况摸清搞准,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为整改提供依据。各个检查小组组长对本组检查结果负责,对提交虚假检查结果的,追究检查小组组长的责任。
六是要完善制度。通过建设工程项目综合执法检查和整改落实,找次存在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实现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综合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促进全县城乡建设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