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告
纳府通告〔2020〕5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建房管理,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现就整治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乱占耕地建房。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乱占耕地建房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继续抢建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结束后,对符合农村宅基地申报条件的,严格依照《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的规定申请批准。没有经过合法合规审批的,一律不准进行建设。凡是新增的违法违规建房,一律依法拆除,恢复土地原貌。
二、严查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严查严控强占、多占、非法出售耕地建房行为,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以及违法改建、扩建、加层等违法建房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顶风违纪,支持、参与、包庇、纵容、串通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占地建房,以及对农村违法建设行为监督、制止、查处不力,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国家公职人员,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对拒绝纠正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抗拒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违法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分别设立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接受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违法行为举报,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就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举报电话:县自然资源局:0857-3521283;
县农业农村局:0857-3521485。
特此通告
纳雍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