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2020年度第七批和第九批广州市对口帮扶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委办、县人社局:
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已将2020年度第七批和第九批广州市对口帮扶毕节市扶贫协作资金文件下达到我县,文件已对资金用途作了安排,现经纳雍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报送的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予以批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毕节市扶贫办 毕节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七批广州市对口帮扶毕节市扶贫协作资金的通知》(毕扶办〔2020〕18号)文件要求,安排到县资金50万元,已明确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相关服务设施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分别在珙桐街道白水河社区安置点、宣慰街道宣慰社区安置点、寨乐镇瑞乐社区安置点建成一个“新市民·追梦桥”服务中心,服务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项目由县委办牵头,县妇联、共青团县委、县残联分别具体组织实施(实施方案见***)。
二、根据《毕节市扶贫办 毕节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第九批广州市对口帮扶毕节市扶贫协作资金的通知》(毕扶办〔2020〕29号)文件要求,安排到县扶贫协作资金1000万元,文件已明确100万元用于扶贫车间贫困劳动力培训和稳岗就业,其余900万元重点用于稳岗拓岗、重点支持公益性岗位开发,县人社局按文件要求,同时结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落实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399号)和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方案(实施方案见***),项目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请严格按照广州市对口帮扶毕节市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行业部门管理规定,及时组织实施项目,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及时组织验收报账。
***:纳雍县扶贫车间以工代训补贴项目实施方案.pdf
纳雍县公益专岗人员补贴项目实施方案.pdf
纳雍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新市民追梦桥”服务中心项目实施方案.pdf
纳雍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