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治镇四项措施稳步推进绿化乐治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等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会、毕节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大会精神,加速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乐治镇从四个方面着手,抓实“绿化乐治”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发动。乐治镇制作相应宣传标语、喷绘在人群聚集点、十字路口等醒目地点悬挂;在各村召开群众会并发放相应宣传手册;在碓叉坝、蚕箐等村召开4场现场会;邀请相关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进一步宣传,实现乐治镇人人知晓实施绿化乐治的目的意义、目标措施,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统一规划、统一施工。在示范点上,推广经济林“六个一”规范种植技术措施,解决造林成活率低、造林成活率不明显等具体问题。“六个一”即一根绳子打点、一个大坑、一凿基肥、一株壮苗、一张地膜、一桶定根水。
三是成立五个工作组。成立五个工作组,分别为党员工作组、民兵应急工作组、青年志愿工作组、妇女代表工作组、群众致富工作组扎实开展该项工作。
四是加强督促考核。建立调度通报制度,实行一天一通告、三天一通报、一周一调度、半年一小结和全年一总结制度,按时对各阶段荒山造林绿化情况进行统计调度。由镇纪委监察室牵头、镇林业站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荒山绿化工作开展明查暗访,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将荒山造林绿化工作纳入镇、村动态***考核内容,定期对各村、各有关单位进行考核、公布排名,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被省、市、县督查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启动问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民生项目督导组要将荒山绿化工作纳入监督范围,对苗木培育、资金使用与管理、干部履职作为等情况严格监督,对侵占、截留、滞留、转移和挪用资金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依法依纪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