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规范坟墓修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完善制度 规范坟墓修建
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违法违规安葬(放)设施整治的相关要求,赫章县进一步修订完善县殡葬管理相关办法,近期出台了《赫章县治理违规修建坟墓管理办法》,为赫章县治理违规修建墓地管理指明了方向,表明了赫章县对新增违建墓地实施“零容忍”管理态度,有力促进全县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管理办法》共分总则、治理要求、单位职责、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的实施、举报奖励、附则等七个部分。从内容上看,《管理办法》一是明确了全县公墓规划建设范围外严禁修建坟墓;全县辖区范围内严禁修建“活人墓”。二是明确了对老坟翻修的管理。禁止在铁路、公路(高速、国道、省道、县道)、主要河道两侧沿线可视范围内及城市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国有林场及生态红线内翻修(改扩建)老坟;其它地方翻修老坟的,体单人墓占地不超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不超6平方米,坟堂严禁硬化,严禁塑造石人、石马、石狮子、石柱子等塑像,只能栽种树木或草坪进行绿化;老坟翻修只能在原址进行修建,对老坟进行迁移的,不得重新选址修建,必须统一迁入公墓。三是明确了县直部门、乡(镇、街道)、村(居)职责,分类制定了考核问责明细条款。四是明确了奖励举报制度,对举报或者提供线索的经查实一次性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