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三强化三夯实落实兜底保障助力全县脱贫攻坚战全胜收官
赫章县“三强化”、“三夯实”落实兜底保障
助力全县脱贫攻坚战全胜收官
2020以来,我县兜底保障工作,紧紧围绕上级民政部门及赫章县委、政府安排部署,紧扣脱贫攻坚,坚持把维护特殊困难群体切身利益为工作重心,牢固树立脱贫攻坚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夯实各类保障基础,扎实推进民政兜底保障工作有效落实,助力全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歼灭战。
一、强化组织保障,占据政治高地,全力出战脱贫攻坚。
一是强化学习,提升政治站位,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和上级民政部门脱贫攻坚文件和会议精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将民政兜底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程,进一步统一思想,确保打赢兜底保障一批攻坚战。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脱贫攻坚兜底保障领导小组,把民政兜底保障工作纳入每次会议必须研究的事项,并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集结民政系统力量,统一调度,为兜底保障工作有序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三是派遣工作力量,做到尽锐出战。严格按照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派遣第一书记、下沉干部到深度贫困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收集驻村帮扶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每月进行一次研判,对发现问题逐条销号,认真做好驻村帮扶干部的后续保障工作,为驻村帮扶干部购买保险和其他的必须生活用品,为帮扶的每个村解决工作经费,确保驻村干部安心驻村,免除后顾之忧。
二、强化部门协作、上下协同,齐抓共管,合力开创兜底保障新局面。
一是与扶贫部门协作,强化社会救助政策与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确保精准兜底。历年来,我县均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通过与扶贫部门对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开展共同核查、共同评议、共同审核审批“三共同”,按月开展数据比对,按月进行动态管理,持续开展“双清双退双入”,确保低保保障对象进出有序,对象准确。逐步建立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社会救助措施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机制,精准识别对象、精准分类管理,综合运用政策,确保符合社会救助保障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相应保障范围。截止11月,全县共纳入农村低保对象22221户59707人,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14657.44万元;城市低保对象5949户22122人,累计发放城镇低保金8545.76万元。共纳入特困供养保障人员2037人,累计发放特困资金2070.5万元。共有孤儿270人,累计发放资金314.25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418人,发放资金176.55万元。持证残疾人23518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10739名),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56.59万元。
二是与移民部门协作,为移民搬迁安置点困难群众提供后续保障。为全面配合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保搬迁对象搬得出、留得住、有保障,出台《赫章县民政局关于助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纳入城市低保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目前,全县共有15个安置点,其中县城安置点3个,共有搬迁对象51156人,易地扶贫搬迁困难对象纳入城市低保19628人,占搬迁总人口的38.37%,占城市低保总数的91.88%。纳入农村低保2999人,占搬迁总人数的5.86%,占农村低保总数的5.09%。为确保搬迁困难对象有过度性生活保障,按人均1500元标准,对搬迁对象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目前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三是与医保、残联等部门协作,落实两项补贴,确保重病患者、重残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历年来,为有效防止因残致贫、因病致贫,县民政局均定期与医保、残联等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实现数据共享,以年度核查为契机,强化按月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并在享受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实施分类施保,按低保标准的30%增发补助金。同步配合残联、卫健部门做好残疾人办证工作,及时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前全县共有持证残疾人23518人,纳入农村低保6699人,纳入城市低保1806人,纳入特困539人,纳入低保的8505人已全面落实低保分类施保(生活补贴);累计为7198名重度残疾人落实护理补贴356.59万元。
四是与公安、车管、财政、人社、拆迁、房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防止“四有”人员违规领取补助,倡导社会公平正义。历年来,为有效防止人为“错保”、“错救助”,县民政局均与各部门开展定期进行数据比对,充分利用大数据监控平台,实现数据共享,通过技术手段,防止“有车”、购房、领取财政补贴、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等生活条件较好、财产状况超标、拥有高档消费品的“四有”人员违规领取救助资金,造成社会不公。
三、强化挂牌督战,压实责任,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一是强化督战,通过制定《赫章县民政局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成立赫章县民政局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专班,分4个督战队,细化督战职责,明确督战目标,制作作战图,划分作战区域,从2020年2月起对各乡(镇、街道)按月开展挂牌督战。截止目前,挂牌督战工作已经开展9次,每次督战均覆盖所有乡(镇、街道),今后督战工作将按月常态开展,直到全胜收官。
二是强化调度,每月下发工作提示单到乡(镇、街道)督促做好民政兜底脱贫攻坚工作,确保政策落实无偏差,并多次召开乡(镇、街道)业务培训会,及时调度兜底保障工作。
三是压实责任,落实问题整改销号。2020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安排部署,紧扣脱贫攻坚主题,对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指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针对中央、省、市、县督战指出问题,我局均建立台帐,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对所有问题逐一核实,逐一整改销号,确保将所有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助推全县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四、夯实三个基础,巩固脱贫攻坚兜底成果。
一是夯实资金基础。逐年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确保资金到位。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2019年的每人每年4080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人每年4308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2019年的每人每月590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人每月625元;特困供养救助标准从2019年的每人每月767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12.5元;孤儿保障散居养育标准从2019年的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人每月1050元,集中养育标准从2019年的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人每月1600元;2020年参照孤儿标准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制度。全部资金均按月足额发放,经测算2020年全年预计发放各类困难群众补助金38699.09万元,较2019年的31300.66万元,投入资金增量达7398.43万元。
二是夯实硬件基础。为全面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完善硬件设施,提升服务水平,全县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25所农村敬老院进行提质改造,新建3所中心敬老院,建成农村幸福院91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所,儿童福利院1所,救助站1所,未成年保护中心1所,硬件设施基本覆盖全县特殊困难群体,满足老年人及儿童保障性服务需求。
三是夯实社会基础。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加强基搬迁点基层组织建设,抓好易地扶贫搬迁点新增社区选举工作,全面配齐了社区干部,目前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新成立的16个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已于3月底全面完成,社区干部已全员到岗到位并正常开展工作;全力做好社区服务工作,易地扶贫搬迁新成立16个社区居委会中,已经基本实现社区服务、儿童服务、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功能覆盖;引导社会组织和社工专业人才到易地扶贫搬迁点和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度,我县社会组织帮扶贫困群众涉及资金203万元,受益6066人次;引入毕节市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到金银山街道易地扶贫搬迁点开展30万元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3个街道均实现社工服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