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我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相关建议
关于加强我县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相关建议
当前我县建筑工地均有序复工复产,县城区扬尘污染情况急剧增加,市生态环保局赫章分局多次发布关于启动恶劣天气应急管控预案的通知,要求县直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对扬尘污染的管控。但仅靠简单的管控,扬尘治理成效容易反弹,现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以下建议:
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坚持“扬尘防治全民参与、防治成果全民共享”的理念,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使我县社会力量参与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努力营造全民参与扬尘污染防治氛围,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成果共享”机制。
建议结合普法工作对有关单位、建筑企业和参与建筑工地建设人员进行法律培训;通过新闻媒体对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防治知识的公益宣传,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根据各工地的管理特点组织建设单位进行交流学习;利用岗位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学习对工人进行教育;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投诉、举报有奖制度,让更多的市民参与到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中来。
设立专项防治费用,确保防治资金到位。建议政府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将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设立专项防治费用,实行专款专用单列开支,并在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或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对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产生扬尘污染的规模和程度制定有效防止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列入技术标评审内容。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生效后,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拨付给施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察督办职责,确保防治资金到位。
发挥镇(街)、村(居)作用,提高防治效果。建议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部分职能分解到基层,利用镇(街)属地管理的优势形成区、镇(街)两级共管的格局,使工地污染能及早发现、及时处理,还能节约管理成本,提高防治效果。还可以利用村(居)委员会近邻施工工地的空间特点,协助开展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行动,达到快速反应,高效管理。
进一步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的扬尘防治管理工作机制。将扬尘防治作为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来抓,建立扬尘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监管。一是建立标准化防扬尘施工管理制度。从建筑工地的前期报批、施工管理,到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全过程的实施标准,实现标准化过程管理。二是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快速反应、联合执法、联防联控,进一步加强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三是建立严惩处罚机制。对扬尘防治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住建部门运用停工整改、诚信扣分等手段进行处罚,城管部门运用行政处罚手段进行管理等,建立扬尘治理黑名单制度。四是完善责任制考核办法。改进督查考核机制,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依据,并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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