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制定措施切实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勤俭节约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真正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使全县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的节日。纳雍县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以及省委“四要十不准”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措施切实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勤俭节约工作。
一是大力倡导廉洁新风,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将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一届三次全会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委“四要十不准”规定以及廉洁自律系列规定作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点,扎实开展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廉洁新风。扎实开展好示范教育,通过学习“勤政、廉政、节俭”方面先进典型,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扎实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以身说法、以案明纪,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扎实开展好岗位廉政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扎实开展好廉政文化活动,结合传统节日特点,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短信、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廉政文化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以廉洁勤俭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的社会清新节日氛围。
二是严格执行“十七项严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执行“十七项严禁”,即:严禁编造、散布、听信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严禁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干股和商业预付卡;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津贴、补贴或实物;严禁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严禁节日期间以人情往来为名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活动,或以***为名收受贿赂;严禁在公共场所和公务活动期间开展打麻将等变相***活动;严禁以“乔迁宴”、“祝寿宴”等为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或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事宜;严禁用公款旅游、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及用公款租用车辆或借用企业、下属单位车辆;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向企业或下属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举办各类无实质内容的节庆、节会和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奢靡之风;严禁做其他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
三是以服务保障民生为根本,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救助资金、抚恤补助资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的监管,确保各类款物及时拨付,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认真解决好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违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切实做好信息发布、释疑解惑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关注贫困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开展帮扶救助、走访慰问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扎实细致地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高度重视并部署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下属,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广大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严格遵纪守法,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对漠视纪律、顶风违纪的,将从严查处,公开曝光。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把握好节前教育、节中检查、节后处理三个环节,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从严查处典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各类违反政治纪律和涉黑、涉黄、涉毒、涉赌案件,严厉查处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贪污、私分、截留、挪用各类救灾救济款物的行为,严厉查处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或支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变相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为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产品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