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新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纳雍县委办公室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纳雍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纳党办发〔2017〕6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流域保护管理责任,促进流域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系列***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建立河库“河长制”,落实管理责任,组织河库整治,加强监督考核,着力恢复和提高河库综合功能,构建“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亲水宜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强化规划约束,科学开发、合理利用,有效保护河库资源,促进河库修养休养生息,维护河库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主导、公众参与。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河长及相关部门职责,引导和整合各方力量,协调推进河库管理保护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因水施策。立足各水系实际,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因河施策,就库定措,解决好河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保障治理长效。
(四)坚持依法监管、严格考核。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法制手段推进河库管理保护各项工作,建立健全河库管理保护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科学规划,严格执法,切实发挥河长制作用。
三、实施范围
全镇所有河流。
四、总体目标
学习借鉴外乡镇河流环境保护河长制的成功经验与做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扩展河库生态建设工作内涵。通过建立“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村各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库管理措施;河库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河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库断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水库污染整治方案:
(1) 2017年10月底前,制定出台全镇河长制各项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推行河长制,确保到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全镇主要河流水质优良率超过90%。
(2)禁止不得使用化肥、饲料、粪便。
(3)全面禁止在水库上游及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养殖场,对环保部门验收未能达标排放的养殖场,依法依规一律关停。
(4)各水库落实治理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确保2017年度小(二)型以上水库水质达标并不反弹。
五、工作组织
我镇所有范围内有总溪河、引底河,河库管理体系构建镇村二级“河长”组织体系。
(一)镇级河长。由书记、镇长担任“双总河长”,分管水利、环保的负责人担任副河长,相关职能单位、站所作为“河长”责任单位;
(二)村级河长。村(社区)级河长由涉及的村(社区)支书、主任担任,负责村(社区)所辖河道的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引导公众参与等工作。河道保洁、涉河工程管护等工作可由村级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由专业队伍承担。
六、职责分工
(一)组织协调机构
镇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工作部署协调,制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工作落实,组织实施考核。
(二)“河长”职责
“河长”是所负责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
(三)“河长”责任单位、站所职责
镇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工作 。
镇纪委负责监督各部门各河长工作落实情况。
镇水利站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水质水量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湖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提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河湖水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监管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镇派出所负责指导、加强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
镇财政所负责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的资金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镇国土所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协调河湖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
镇林业工作站负责指导、监督林产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生态公益林保护与管理,水土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河道沿岸山体的绿化造林和高山湿地修复工作。
镇教管中心负责宣传有关河湖管理的政策法规。
中学、小学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河湖保护管理教育活动。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新闻媒体开展“河长制”主题宣传报道活动,及时宣传我镇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成效。
七工作任务
(一)强化水质监测监控。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水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断面水质监测,设定固定监测点,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实时掌握污染物排入及总量、水域交界断面水质变化情况,分清治污工作责任,力求断面水质逐年好转。
(二)全面发展生态农业。大力推进沿河库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环境农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加快调整传统种养殖业,大力推广应用绿色有机生产技术,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全面整治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围网养殖,切实减少沿河库农业面源污染。
(三)着力推进河库水库整治。采取有效生态措施,改善河库水环境质量。加强生态清淤,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河库清淤工程,加强淤泥资源化利用,防止二次污染;大力实施沿岸植被恢复工程,有效隔离和控制入河污染物;加强河库与河岸垃圾清除,加强河库水域环境卫生监管,建立属地河岸和水面保洁长效管理措施。
(四)开展入湖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截污管网铺设,实施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及接管处理,推进沿河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严控沿河保留排污口,河库两侧企业、畜牧业等污水排污口全面封堵,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五)大力推进沿河景观环境整治。实施驳岸整修,消除临跨河违章设施,清除沿河10米内乱堆乱放现象,实施河岸绿化及河库沿线防护林带建设,消除河库两侧50米距离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现象,取缔沿岸无证堆场及废品回收点,对有证堆场及废品回收点采取措施规范管理,使沿河环境景观达到河库驳岸整齐,河堤绿化,两岸建筑物外形美观的效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河长制”是深入推进我镇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安排,确保“河长制”覆盖全镇河库。各河长对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督查考核。实施“河长制”是全面树立水生态文明理念。各河长要加强对“河长制”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妥善予以解决。“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定期督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各村。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紧紧围绕“河长制”管理工作重点,向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参与河库管理与保护,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1、维新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名录及河长设置名单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