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2012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纳雍县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把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食品安全事故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分析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和准确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监管方案,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
二是加强食品监管,在“两节”前对食品安全各坏节认真组织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对蔬菜、水果、肉、蛋、奶和水产品等鲜活农畜产品、养殖及重点场所的监控,依法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认真开展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的“瘦肉精”检验检测和监管工作,强化养殖环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监管,组织开展养殖场“瘦肉精”清缴行动,强化活畜销售前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加大肉品检疫工作力度,确保检疫率达到100%;以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原料,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儿童食品、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酒类、纯净水、奶和奶制品、月饼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依法严厉查处违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超市、粮油及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儿童食品、蔬莱、畜禽产品、熟食制品、豆制品、酒类产品、奶和奶制品、月饼及可疑食品的监测,加大对节日期间集中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影响或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坚决清除;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以冷饮食品、食用油、凉菜、熟肉制品、月饼、酒类、含乳食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裸装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特别是营养餐配送点)、建筑工地食堂、中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餐饮服务行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范,做好餐饮具清洁消毒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对农家乐、农村家宴、群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指导力度;规范食品流通摊贩管理,对不服从管理、卫生条件较差的食品摊贩坚决取缔;做好学校食堂、营养餐配送点、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规范食品安全工艺流程、建立健全食品台账和留样制度,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查出的大案、要案及时进行处理,严厉打击各种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各个环节监管到位,有效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开展好”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和综合监督检查,并加强对农村群体宴席的上报及检查指导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由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导落实整改,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是充分利用重大节日的有利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同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守人员,确保信息畅通,反应快速。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同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提前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快速响应,妥善处置,保障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