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办事处多举措推进低保核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提高低保对象界定准确率,使城乡贫困居民能真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使低保制度发挥最大效用,达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要求,文昌办事处“六措施”确保低保核查工作有力推进。
一是成立组织,确保工作有序。为确保城乡低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社区支书、主任为成员的城乡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低保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成立文昌街道低保民主评议小组及核查督查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各社区开展低保民主评议及核查工作。
二是深入宣传,确保政策知晓。通过召开群众会,利用村务公开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城乡低保政策的宣传,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
三是严格标准,确保管理规范。核查必须“一户一表”,填写内容真实可靠;每个入户调查组至少两人,其中一名必须是国家干部;明确入户核查工作责任,做到“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核查表上申请人、社区干部、街道干部必须本人签字,对申请人不能签字的,本人必须按手印,有代签的,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代签人员责任;填写核查表要做到内容全面,逻辑关系准确,不能出现随意涂改或用铅笔填写,若有涂改的,当事人必须加盖手印确认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坚决杜绝不认真开展收入核查就提前确定低保对象和粮食救助对象的现象,坚决杜绝社区不开展入户核查就直接将上年度核查资料进行抄袭翻版。
四是加强协作,确保界定精准。充分利用街道办各有关单位的信息资源,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实现部门信息互通,对核查对象的财产供养情况、户籍、家庭成员组成、死亡情况、车辆购置拥有、就业、工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从事公益性岗位、个人存款、有价证券、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生产经营情况、农用机械及车辆购置拥有等信息进行核查比对,确保低保对象界定精准。
五是三榜公示,确保评议透明。入户核查结束后,社区在街道办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民主评议会,进行“民主评困”,评议小组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现场唱票、计票,现场宣布“民主评困”结果,“民主评困”结果在村(居)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一榜公示5天以上;街道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村(社区)民主评困和张榜公示后符合救助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入户抽查复核,召开城乡低保审核小组会议进行审核,审核后的名单在街道办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二榜公示5天以上;县民政局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评审,作出审批决定后,街道办在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及村民聚居地进行三榜公示5天以上。
六是民生监督,确保核查公平。在深入城乡低保家庭开展入户核查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核查工作,力戒搞形式、走过场。民生特派组全程进行监督,对在核查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办“人情保、关系保”、违反操作规程办理低保、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等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真正把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办成人民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