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2013年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ⅤⅥ地块(部分)A地块出让公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以及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纳雍县2013年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Ⅴ地块(部分)A地块的批复纳府复〔2015〕136号、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纳雍县2013年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Ⅵ地块(部分)A地块的批复纳府复〔2015〕137号文件批准,纳雍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纳雍县2016年第二 期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
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条件
1. 纳雍县2013年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Ⅴ地块(部分)A地块,该地块位于纳雍县纳雍县城东片区,范围为东项目用地,南至鼎丰路、西至支二路、北临项目用地,面积为2448平方米。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为:综合容积率为0.98,综合建筑密度为36.2%,综合绿地率为19.4%。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2. 纳雍县2013年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Ⅵ地块(部分)A地块,该地块位于纳雍县纳雍县城东片区,范围为东至发展大道,南至鼎丰路、西至项目用地、北临利园路,面积为13632平方米。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为:综合容积率为0.98,综合建筑密度为36.2%,综合绿地率为19.4%。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二、履约保证金及报价方式
1. 纳雍县2013年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Ⅴ地块(部分)A地块,挂牌起价为:307.4933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00万元人民币,挂牌出让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2、纳雍县2013年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Ⅵ地块(部分)A地块,挂牌起价为:1712.315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350万元人民币,挂牌出让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挂牌结束期末,以报价最高且达到底价的有意竞买人成交,并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成功者,保证金转为出让金,未竞得人在挂牌结束后5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全额退回(不计银行利息)。
三、报名地点:纳雍县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纳雍县经济开发区办公楼)
四、报名、报价时间
(一)报名期限:2016年7月12日上午9时至2016年7月31日下午5时
(二)报价期限:2016年8月01日上午9时至2016年8月10日下午5时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和申请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以参加挂牌出让竞买。可以独立竞投,也可以联合竞投。竞得人所产生的费税全额缴入我县。
竞买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向纳雍县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提交相关的资质证书和身份证明文件,经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核发《竞买受理通知单》。取得《竞买受理通知单》的竞买人,必须按要求填写《竞买申请书》、《竞买报名表》,方可参与本次竞买。
六、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现场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电子邮件等申请。属委托其他人报名者,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人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公司委托的需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有意竞买人就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在报名期限内与纳雍县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联系,挂牌出让资料到纳雍县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办公室(一楼)购买,300元/套。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纳雍县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0857—352***04 联 系 人: 陈焰
传 真:0857—3521283 邮政编码:553300
地 址:纳雍县经济开发区办公楼
纳雍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