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零售企业发证的公告2016年第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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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1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现场勘验,以下企业符合《毕节地区药品零售企业开办工作程序》、《毕节市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和GSP认证检查验收标准》要求,准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公示期7天(2016年3月12日到2016年3月19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57-3521160(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57-3523356(纳雍县第六纪工委)
通讯地址:纳雍县环城路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大楼)
邮 编:553300
纳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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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0:04:15重新编辑